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项目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贷款操作,加强项目贷款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促进项目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贷款,是指(以下简称本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新建、扩建、改造、购置、安装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投资支出的本外币贷款,不含房地产开发贷款。第三条项目贷款发放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第四条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项目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具备贷款申请资格;(二)借款人达到本行客户质量评级D级及以上。如借款人为新设法人,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借款人质量评级不应低于E级;(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国土、环保及节能减排、资源、城市总体规划、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和本行的信贷准入要求与投向政策;(四)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应符合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