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公众意见稿)2 总则1.1 编制目的加强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
2、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广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于我市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31.4 工作原则(1)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
3、,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3)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4)预警先导,部门联动。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按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应急响应启动后,加强部门联动。(5)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区、各有关单位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2 组织体系2.1 市气象灾害应急
4、指挥部建立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4和指挥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市应急办主任。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创新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规划委、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和园林局、卫生计生委、商务委、城管委、安全监管局、旅游局、气象局、应急办,广州港务局,广州海事局,广州警备区,广州供电局,市水投集团,广州广播电视台,广州地铁集团,广铁集团,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
5、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各成员单位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2.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抗灾抢险救灾宣传报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引导舆论客观正面报道;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气象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及时通报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防御工程、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项目的立 项审批工作;负责粮油的储备与管理,5负责灾时粮油供应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和调控,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协助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3)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协调气象灾害相
6、关信息资源开发共享和信息化应用,为 气象应急预警提供数据保障;做好无线电管理,保证气象预警无 线电频道畅通、不受干扰。(4)市教育局: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各地教育部门按照当地预警信号发布情况实施停 课机制,保障在校(不含技工学校,含校车上、寄宿)学生安全;组织、指导各区对学校师生进行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演 练工作,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核查本系统因灾损 失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5)市科技创新委:负责将气象防灾减灾、 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等领域科技攻关纳入科技 创新发展专项重点领域,加大对气象灾害应急领域关键共性技 术攻关和前沿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6)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
7、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工作;加强灾区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指挥、协调 灾区公安机关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加强网络舆情管控, 严防编造散播谣言,影响社会稳定。(7)市民政局:积极会同事发地区政府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因灾6伤病得到及时医治;组织核查因灾损失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8)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应由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气象灾害救灾资金,并按规定做好资 金拨付及监督管理。(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挥、协调受影响地区技工院校落实灾害防御措施,按照当地 预警信号发布情况实施技工院校停课机制。组
8、织 、指导对技工院校师生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演练工作,提高 师生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并 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10)市国土规划委: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做好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气象部 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掌握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 险情及处理动态;对突发地质灾害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减轻和控制地 质灾害灾情;核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调查情况,报告指 挥部办公室。(11)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监测信息;对由气象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进 行监测并提出控制措施。(12)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排查整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督促建筑
9、施工企业落实气象灾害安全防范措施,指导、推动 企业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灾区组织危房排查 和工棚人员及危房、低洼易浸地居民撤离;按有关规定通知全市在建工地停工;指导、管理灾后重建工7程设计、施工等工作;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13)市交委:督促协调公路客运站场、地铁、公交站场等部门做好应急交通运输及保障工作,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地铁、公交站场有关设施,保障相关区域交通通畅;为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和人员疏散提供运 输保障;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14)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管、指导防御洪水、内涝和保障供水等工作;组织 、指导全市各大水库
10、、堤围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地完成水 毁水利工程的修复;组织做好水利、供水、排水调度及其工程 设施规避气象灾害的应急工作;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报 告指挥部办公室。(15)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做好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监测 、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管理工作;根据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督促、指导有关地区保护或抢 收农作物,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组织、指导、督促渔 船回港避风情况,协助做好渔业人员安全转移工作;核查渔船回港避 风情况和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16)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林业气象灾害、森林火灾防御工作;提供林业
11、受灾信息和森林火灾 发生、发展动态信息;帮助、指8导灾区林业灾后复产;组织开展园林和绿化设施应急抢险以及维护管理和灾后修复工作;督促、指导气象灾害期间灾害易发地公园、景区的暂时关闭;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17)市卫生计生委: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受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与蔓延;做好高温中暑等气象灾害卫生应急相关工作;核查因灾受伤、致死人员情况,报告指挥 部办公室。(18)市商务委:负责气象灾害发生期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协调 有关企业做好主副食品等救灾物资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协调 有关商贸单位做好抢险救灾保障工作。
12、(19)市城管委:组织排查、整改管辖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设施和燃气 设施等气象灾害安全隐患;负责组织清除清拆影响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设施等;负责垃圾清扫; 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灾后生活废弃物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燃气 设施抢修、维护力量的组织和协调;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 报告指挥部办公室。(20)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企业规避气象灾害 风险;提供工矿贸企业因气象灾害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 员伤亡信息;参与或协调气象灾害次生、9衍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教
13、育及演练。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21)市旅游局:督促旅行社及时关注气象变化,科学安排旅游线路,引导游客安全出行; 监督指导旅游景区开展防御和应急处置气象灾害工作;督促旅游团队避开受灾地区和路段;配合灾区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 业人员的撤离;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报告指 挥部办公室。(22)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指挥部启动、调整和终 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开展气象灾害信息的分析和评估。(23)市应急办: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落实
14、市领导有关批示和指示。(24)广州港务局:负责监督指导辖区港口企业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协调抢险 救灾物资运输工作;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并报告指挥部办 公室。(25)广州海事局:及时向辖区水域船舶播发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协调、指导辖区船舶防御大 雾、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组织、指导水上交通管制工作, 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协助转移受灾群众;协调开展辖区水上交通事故 险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核10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26)广州警备区:负责组织协调驻穗部队、武警部队和预备役民兵开展抢险救灾, 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27)广州供电局:负责灾区电力调度和供电设施抢修及
15、支援工作;做好防灾救灾电力供 应保障;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28)市水投集团:负责组织排查、整改管辖范围内的中心城区供水、污水处理、河涌综合整治、滨水土地及其附属水务工程(设施)等安全隐患;负责排水管网的排水防涝调度;负责统筹、保障气象灾害发生期间的供水;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29)广州广播电视台:及时、准确播发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等工作。(30)广州地铁集团:负责广州市地铁系统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做好台风、暴雨气象灾害期 间地铁站内乘客疏导工作;根据气象灾害情况,及时调整地铁运营计划,并提前向公众发布;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 报告指挥部办公室。(31)广铁集团:负责保障因灾受阻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尽快抢通水毁铁路,保障 抢险救灾队伍及物资装备的紧急铁路运输;核查本系统因灾损 失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32)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负责保障因灾受阻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尽快恢复被毁坏空港和有关 设施,保障相关区域交通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