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泰以琳美地项目公租房配租明白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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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天泰以琳美地项目公租房配租明白纸 该项目为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公租房,开发企业与产权单位均为青岛天宣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天泰以琳美地小区内( 夏庄街道湘潭路 16-1 号 3 号楼),为 14 层住宅楼,每单元 5 户带 2 部电梯。 一、 套型及建筑面积 本项目共有公租房房源 140套,均为套一房源,建筑面积约 60平方米。 二、装修标准 居住房间地面铺设地板、墙面刷白色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铺装地砖、墙面镶贴面砖,厨房配备橱柜,卫生间安装马桶、洗手盆。 三、租金标准 根据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青价格 201715 号)文件规定,该项目的市场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

2、筑平方米 17.80 元,依据承租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情况执行差别化租金标准,具体如下表: 人均月收入 810 元及以下 人均月收入811-1380 人均月收入1381-1762 人均月收入1763-2936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75 元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7.8*30%=5.34 元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7.8*50%=8.90 元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7.8*70%=12.46 元 四、其他费用 1. 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 2.6元,其中:电梯费每月每平方米 0.4元。 2.车位费:地上每月每个车位 100元租赁费 +30元管理费。 3.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等费用按有关规定缴纳,在合同

3、中予以明确。 五、看房地点及时间 公租房板间位于 3号楼 1单元 101-105户,看房时间: 8 月 4 日 - 8 月 6 日 9:00-16:30。 咨询电话 :87782017 13863933208 六、合同签订及租金缴纳方式 1.合同由承租家庭与 青岛天宣置业有限公司 (或开发企业确定的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3 年。 2.签订合同前,承租家庭需一次性缴纳房屋装修及设备押金 3000元。 3.租金每半年缴纳 1次,承租家庭需先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17.8*建筑面积 *6),直接将租金缴纳给 青岛天宣置业有限公司 。 七、租金补贴 1.租金补贴标准 。 按照收入情

4、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配租家庭首先按市物价局评估确定的市场租金标准向产权单位缴纳租金(原则上每半年缴纳一次),然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租金补贴。每半年的租金补贴额为:(配租房屋面积 -原住房面积) *(市场租金标准 -差别化租金标准) *6个月。 举例 1:如某承租家庭无 原 住房,经审核的人均月收入为 920 元,承租公租房面积为 60 平方米,按规定每次 应缴纳房租为 17.8元 *60 平方米 *6个月 =6408 元 该家庭租金补贴额为 :( 60 平方米 -0) *( 17.8 元-17.8*30%) *6=4485.6 元 举例 2:如某承租家庭有 原 住房 20平方米,经审

5、核的人均月收入为 2100元,承租公租房面积为 60平方米,按规定每次应缴纳房租为 17.8 元 *60平方米 *6个月 =6408 元 该家庭租金补贴额为:( 60平方米 -20平方米) *( 17.8元 -17.8*70%) *6=1281.6 元 2.租金补贴申请发放程序。 承租家庭 持租金收据、身份证、个人银行账户、承租合同等向户籍所在地街道 办事处申请,街道办事处初审通过后报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街道办事处将租金差额补贴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3.资格年审。 人均月收入 810元以下的家庭承租资格每年审核一次,住房租赁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其他家庭承租资格每 3年审核一次,住

6、房租赁合同每 3 年签订一次。承租家庭应于住房租赁合同到期前 3个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发放 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 可重新签订新承租合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审核的,按市场价缴纳房租, 租金补贴停发。 4.其它。 承租人出现转借、转租、改变房屋用 途等违反承租合同有关规定的行为,停发租金补贴。 万豪风景项目公租房配租明白纸 该项目为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公租房,开发企业与产权单位均为青岛鲁昊瀚跃置业有限公司,位于万豪风景小区内( 城阳街道长城路东 万豪风景 1号楼),为 11层住宅楼,每单元 4 户带 1 部电梯。 一、 套型及建筑面积 本项目共有公租房房源 38

7、 套,其中: 套一房源 20 套,建筑面积约 55平方米和 58 平方米; 套二房源 18 套,建筑面积约 59平方米; 二、装修标准 居住房间地面铺设地板、墙面刷白色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铺装地砖、墙面镶贴面砖,厨房配备橱柜,卫生 间安装马桶、洗手盆。 三、租金标准 根据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青价格 201715号)文件规定,该项目的市场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17.80 元,依据承租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情况执行差别化租金标准,具体如下表: 人均月收入 810 元及以下 人均月收入811-1380 人均月收入1381-1762 人均月收入1763-2936

8、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75 元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7.8*30%=5.34 元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7.8*50%=8.90 元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7.8*70%=12.46 元 四、其他费用 1. 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 1.59 元,其中:电梯费每月每平方米 0.4元。 2.车位费:地下车位每个每月 260 元(其中:租赁费210元、管理费 50元)。 3.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等费用按有关规定缴纳,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看房地点及时间 公租房样板间位于 1号楼 1单元 203、 301、 302户,看房时间: 8 月 4 日 - 8 月 6 日 9:00-16:30。 咨询电话

9、:68000000 六、合同签订及租金缴纳方式 1.合同由承租家庭与青岛鲁昊瀚跃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租 赁期限为 3 年。 2.签订合同前,承租家庭需一次性缴纳房屋装修及设备押金 3000元。 3.租金每半年缴纳 1次,承租家庭需先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17.8*建筑面积 *6),直接将租金缴纳给青岛鲁昊瀚跃置业有限公司。 七、租金补贴 1.租金补贴标准 。 按照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配租家庭首先按市物价局评估确定的市场租金标准向产权单位缴纳租金(原则上每半年缴纳一次),然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租金补贴。每半年的租金补贴额为:(配租房屋面积 -原住房面积) *(市场租金

10、标准 -差别化租金标准) *6个月。 举例 1: 如某承租家庭无原住房,经审核的人均月收入为 920 元,承租公租房面积为 60 平方米,按规定每次应缴纳房租为 17.8元 *60 平方米 *6个月 =6408 元 该家庭租金补贴额为:( 60 平方米 -0) *( 17.8 元-17.8*30%) *6=4485.6 元 举例 2:如某承租家庭有原住房 20平方米,经审核的人均月收入为 2100元,承租公租房面积为 60平方米,按规定每次应缴纳房租为 17.8 元 *60平方米 *6个月 =6408 元 该家庭租金补贴额为:( 60平方米 -20平方米) *( 17.8元 -17.8*70%

11、) *6=1281.6 元 2.租金补贴申请发放程序。 承租家庭持租金收据、身份证、个人银行账户、承租合同等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街道办事处初审通过后报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街道办事处将租金差额补贴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3.资格年审。 人均月收入 810元以下的家庭承租资格每年审核一次,住房租赁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其他家庭承租资格每 3年审核一次,住房租赁合同每 3 年签订一次。承租家庭应于住房租赁合同到期前 3个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发放 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 可重新签订新承租合同。未按规定时 间参加审核的,按市场价缴纳房租,租金补贴

12、停发。 4.其它。 承租人出现转借、转租、改变房屋用途等违反承租合同有关规定的行为,停发租金补贴。 银盛泰泰馨苑项目公租房配租明白纸 该项目为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公租房,开发企业与产权单位均为青岛银盛泰恒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银盛泰泰馨苑内( 城阳街道文阳路 600 号 18 号楼),为 11 层住宅楼,每单元 4 户带 1 部电梯 。 一、 套型及建筑面积 本项目共有公租房房源 82套,均为套一房源,建筑面积约 55平方米。 二、装修标准 居住房间地面铺设地板、墙面刷白色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铺 装地砖、墙面镶贴面砖,厨房配备橱柜,卫生间安装马桶、洗手盆。 三、租金标准 根据青岛市物价局、青岛

13、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青价格 201715 号)文件规定,该项目的市场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17.80 元,依据承租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情况执行差别化租金标准,具体如下表: 人均月收入 810 元及以下 人均月收入811-1380 人均月收入1381-1762 人均月收入1763-2936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75 元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7.8*30%=5.34 元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7.8*50%=8.90 元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7.8*70%=12.46 元 四、其他费用 1. 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 2 元(含电梯费每月每平方米0.4元)。二次供水加压费每月每平方米 0.4

14、 元。 2.车位费:地上车位每月每个 150元租赁费 +30元车位管理费;地下车位每月每个 300元租赁费 +50 元车位管理费。 3.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等费用按有关规定缴纳,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看房地点及时间 公租房样板间位于 18 号楼 2 单元 301-304 户,看房时间: 8 月 4 日 - 8 月 6 日 9:00-16:30。 咨询电话 : 87968636。 六、合同签订及租金缴纳方式 1.合同由承租家庭与青岛银盛泰物业服务有限 公司(或开发企业确定的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3 年。 2.签订合同前,承租家庭需一次性缴纳房屋装修及设备押金 300

15、0元。 3.租金每半年缴纳 1次,承租家庭需先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17.8*建筑面积 *6),直接将租金缴纳给青岛银盛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七、租金补贴 1.租金补贴标准 。 按照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配租家庭首先按市物价局评估确定的市场租金标准向产权单位缴纳租金(原则上每半年缴纳一 次),然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租金补贴。每半年的租金补贴额为:(配租房屋面积 -原住房面积) *(市场租金标准 -差别化租金标准) *6个月。 举例 1:如某承租家庭无原住房,经审核的人均月收入为 920 元,承租公租房面积为 60 平方米,按规定每次应缴纳房租为 17.8元 *60 平方米

16、*6个月 =6408 元 该家庭租金补贴额为:( 60 平方米 -0) *( 17.8 元-17.8*30%) *6=4485.6 元 举例 2:如某承租家庭有原住房 20平方米,经审核的人均月收入为 2100元,承租公租房面积为 60平方米,按规定每次应缴纳房租为 17.8 元 *60平方米 *6个月 =6408 元 该家庭租金补贴额为:( 60平方米 -20平方米) *( 17.8元 -17.8*70%) *6=1281.6 元 2.租金补贴申请发放程序。 承租家庭持租金收据、身份证、个人银行账户、承租合同等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街道办事处初审通过后报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审核,审核通过后

17、,由街道办事处将租金差额补贴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3.资格年审。 人均月收入 810元以下的家庭承租资格每年审核一次,住房租赁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其他家庭承租资格每 3年审核一次,住房租赁合同每 3 年签订一次。承租家庭应于住房租赁合同到期前 3个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发放 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 可重新签订新承租合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审核的,按市场价缴纳房租,租金补贴停发。 4.其它。 承租人出现转借、转租、改变房屋用途等违反承租合同有关规定的行为,停发租金补贴。 仙悦花园项目公租房配租明白纸 该项目为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公租房,开发企业与产权单位均为青岛益佳

18、海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仙悦花园小区内(流亭街道仙山东路 66号 7 号楼),为 9 层住宅楼,每单元 6 户带 1 部电梯。 一、 套型及建筑面积 本项目共有公租房房源 42套, 均为 套二房源,建筑面积约 60平方米 。 二、装修标准 居住房间地面铺设地板、墙面刷白色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铺装地砖、墙面镶贴面砖,厨房配备橱柜,卫生间安装马桶、洗手盆。 三、租金标准 根据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青价格 201715 号)文件规定,该项目的市场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16.50 元,依据承租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情况执行差别化租金标准,具体如下表: 人均月收入 810 元及以下 人均月收入811-1380 人均月收入1381-1762 人均月收入1763-2936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75 元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6.5*30%=4.95 元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6.5*50%=8.25 元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6.5*70%=11.5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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