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21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新规明确8条红线 解读 2021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新规明确 8 条红线 16 周岁以下不得直播带货 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必须年满 16 岁;八项直播行为被明令禁止;不得以删除、屏蔽相关不利评价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昨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 2021 年 5 月 25 日起施行。 不得欺骗误导用户 不得流量造假 办法划定 8 条红线 办法分四部分,分为总则、对直播营销平台的要求、对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的要求以及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包括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措施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提出直播营销人员和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 当年满十六周岁,要求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