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项目公文处理和管理制度 公文处理和管理 第三章 公文处理和管理 1 总则 1.1 为促进中铁一局集团(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 XX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行政公文是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公司应加强公文(纸质公文、电子公文)的发文、收文、办理、归档等管理,严格按照行文的规则,收、发文程序和公文的标准格式,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和全程控制,规范公文流转程序与处理标准,及时有效处理好各类文件并做好归档工作,提高办公效率和工作质量。 1.3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1.4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公文及下属各项目报公司公文。 1.5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简洁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1.6 公司机关各部门、下属各单位应配备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