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五批.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五批.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试点工作在我县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通过改革试点,建成覆盖全县的智慧养老网络服务平台,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方法、新路径,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内容和标准,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少数民族地区养老模式。到 2021年底,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 100%,其中 80%以上的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交由.力量运营,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与.力量参与运营相结合、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保障失能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惠及全体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