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简报 科研工作简报 2021 4 年第 8 8 期(总第 9 19 期) 科研处 2021 4 年 年 1 11 月 月 3 30 0 日 日 科研处下发 申报 4 2021 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课题申报受理时间:2021 年 11 月 20 日至 30 日,逾期不予受理。 通知指出,为更好地引导教职工面向学院实际开展应用研究,特制定本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申报者须根据申报指南进行选题,但可进一步细化指南题目。学院鼓励各部门有针对性组织研究团队,积极开展应用性、实用性强的研究,学院提倡教职工与企事业单位联合进行课题申报,此类项目可根据企事业单位需求自拟题目。希望各部门加强组织和动员,鼓励教职工积极申报。 通知对教师申报课题提出一些要求,教职工申报重点课题应具备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申报一般课题应具有中级职称,申报青年课题应不超过 35 周岁。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不能超过二项。凡已承担院级课题且尚未完成结题验收的教师不能申报本年度院级课题。 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