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2021年合同法司法解释:合同解释规则是什么?电子版 劳动合同法:2021 年合同法司法解释:合同解释的规则是什么?电子版 文章均为 WORD 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列明了特定的款项,未采用更为一般性的或包罗万象的术语,那么,其意图就是排除了未列明的项目,尽管未列明的项目与列明的项目类似。这就是所谓明示其一就排斥其他。 如果当事人列明了特定的项目,随后又使用了更为一般性、包容性的术语,那么,其意图就包含与特定项目类似的项目。据此即可概括出问样种类规则。 如果合同的每一部分都表示着当事人的某种意图,尽管各 部分并非必然有法律约束力,那么,对整个合同的解释将会不利于在合同某些部分写入了不必要事由的一方。然而,在两项条款有明显冲突以至于都不能充分赋予法律效力时,法院就会假定:条款内容越具体特定,就越可能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因此,特定性条款优先于一般性条款。法院经常采用的另一个假定是,当事人越致力于通过谈判达成并用书面表示的术语,越有可能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此,通 过单独谈判而确定的合同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