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镇赉县月亮湖下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JLZZ-18-060 镇赉县环境保护局 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 1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 JLZZ-18-060 一 .招标条件 根据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对镇赉县月亮湖下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 镇赉县月亮湖下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2.2 项目内容: 月亮下湖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 : 镇赉县月亮湖 2.4
2、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 05月 2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年 06月 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 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 的企业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相关专业小型项目经理 及以上 资格。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办理备案。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3、18年 04月 28日至 2018年 05月 04日,每日上午 8时 30分至11时,下午 14时至 16时 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 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 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8年 05 月 18日 14时 30分,地点为 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4、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 组织招标 。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2 招标人 : 镇赉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 : 镇赉 县 邮编 : 137000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436-6987607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白城市新华东大路 2号楼 邮编 : 137000 联系人 : 顾女士 电话 : 0436-6591157 2018年 4月 27日 3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 镇赉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 : 镇赉县 邮编 : 137000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436-698760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 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白城市新华东大路 2号楼 联系人 : 顾浩 电 话 : 0436-6591157 1.1.4 项目名称 镇赉县月亮湖下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镇赉县月亮湖 1.2.1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 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 月亮湖下地表水水
6、质自动监测站 (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 05月 2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年 06月 20日 1.3.3 质量要求 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企业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1 踏勘现场 不召开 1.6.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6.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10日 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6.3 招标人书
7、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15日 1.7 分包 不允许 1.7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15日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05 月 18日 14 时 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后 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后 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项目经理职称证
8、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企业 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 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3.1 投标有效期 28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壹万陆仟 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转账、 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05 月 16日 15 时之前递交收款人 收款人全称: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 220016660410525029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白城新华路支行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据的收据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交款单据
9、上应明确用途。(咨询电话: 0436-6591157。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年( 2014-2016)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年( 2014-2016)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1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肆份 3.7.5 装订要求 胶装 4.1.2 封套上写明 1、招标人地址 : 2、招标人名称 : 3、 工程 投标文件在2018年 05月 18日 14时 30分
10、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 点:白城市新华东大路 2 号楼一单元 901 室 收件人:吉林中筑 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交开始时间: 2018年 05月 18日 14时 00分 提交截止时间: 2018年 05月 18日 14时 30分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 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 5人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11、: 外聘专家从白城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聘。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7.3.1 履约、支付担保 履约、支付担保形式: 履约、支付担保金额: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l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10.1 投标报价 招标控制价: 1837830 元 10.2 考察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 10.3 中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件规定中工程招标代理取费标准计费,由招标人 支付。 1.总则 1.1 项
12、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l.1.5 本标段建设地点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规模、范围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2)财务要求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项目经理资格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其他要求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
14、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
15、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 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
16、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8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 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
17、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优
18、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工程量清单 ; 9 (6)图纸 ; (7)技术标准和要求 ; (8)投标文件格式 ;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19、间前以书面形式 (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要 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 (5)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 (6)施工组织设计 ; (7)项目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