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项目2021年局执行力检查问题清单及工作建议 局 局 7 2021 年执行力检查 问题清单 (鲁南项目) 一、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购置桥梁墩柱、承台模板,虽然最终在分包结算中扣回,但在事先未能按制度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且在检查中存在有意隐瞒(合同台账中未登记)。(可办理代付手续且协作队伍合同在项目部备案,不入材料帐,这样是允许的) 二、 与临沂东鹏劳务有限公司签订砂石料应急采购合同,合同金额 243 万元,但目前合同执行金额已达 760 万余元,该笔业务未上线采购,也未报局审批。建议根据当地石料厂的生产恢复情况,及时组织砂石料的招标采购;并根据河道采砂的季节性特点,做好备料工作。 三、 项目材料总需用量计划应根据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情况定期进行补充,以便使用需用计划指导采购。(更新、增减留下过程痕迹) 四、 项目现场所有起重设备均未配备起重指挥人员。(包括汽车吊、龙门吊都需要) 检查过程: 一、登录信息化系统,对照合同台账及总需用量计划表,检查了合同内容、评标及合同评审资料、钢绞线固定加价、是否上线、合同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