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旅游景区行政 公文处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各类公务文书格式、行文规则、批转流程、公文立卷和销毁等管理规范。本标准适用于 XX 主题公园公文处理。 2. 定义 公文 公文是公司在行政、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有规定的格式和文体。 3. 各类公文适用范围 3.1 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2 指示 适用于对下级单位和部门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3.3 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3.4 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3.5 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情况。 3.6 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3.7 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