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平安林区”创建工作考核评分表 芒市平安林区创建工作考核评分表 创建单位: 一票 否决 情况 年初未进行 专题研究、 工作部署的 创建工作 经费下拨后 挪做其他用途的 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 森林火灾、重特大森林病虫灾害、重大毁林、 非法侵占林地、重特大盗伐、滥伐森林或 其他刑事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不力,发生重特大群体性 事件,造成群死群伤, 影响林区稳定的 乡镇分管领导、林区派出所所长、林业站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的 项目 序号 扣分内容 乡镇 扣分 县市 扣分 州考 扣分 组织 保障 分 1 未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的,扣3分。工作机构不健全(含公章及管理制度),扣2分; 2 未实行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的,扣2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3分。半年进行督导,年终进行考核,未开展的扣2分。 3 争取创建工作经费财政单列,县市每年不低于20万,乡镇不低于5万元(含对森林公安派出所、林业站经费支持)(以工作经费文件和划拨财务凭证为依据),未落实到位的,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