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资料目录督导评估评分表 贵州省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评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 值 评分办法 资料收集 完成部门 (一)入学 机会(20) 1.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 60%以上。 6 纳入教育发展规划(1 分);纳入财政保障体系(1 分);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 60以上(4 分) 1.学校发展规划; 2.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实施方案; 3.随迁子女入学保障的办法; 6.25 乡随迁子女就读名册; 7.随迁子女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暂住证、居民户口簿、租房合同等)。 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流浪儿童、需要特殊帮助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 建立了关爱体系 2 分);落实较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立阳光儿童之家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均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并开展工作等)(2 分) 1.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