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财务内控管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企业注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根据 XX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和省工商局办公室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对未开业企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企业,除需提交常规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委托书、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定、营业执照正副本外,只需提交一份简易注销承诺书,即可省去清算环节,网上公告期满后实现当场办结。今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共办理简易注销 30 件,已成为目前企业注销的主要方法。但在实践中,仍发现存在不少问题。 存在问题一:多部门定义口径不一。部门间对于适用简易注销的未开业企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定义不同,税务部门认为只有未做税种认定的企业才符合税务简易注销要求,可由市场监管直接注销,否则必须要通过税务注销才能退出市场。而对于市场监管部门,企业无实际经营或已完成债权债务清理,都可办理简易注销。因办理口径不一而造成的系统问题,给申请人造成信息混淆和办理障碍。例如,某企业在使用简易注销发起申请后,税务部门一直显示无异议,导致申请人以为税务无业务需要办理,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