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钦州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157 号),进一步健全我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发挥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导作用,将我市生态保护补偿与西部大开发、环北部湾经济区等重大战略有机结合,资源集约与绿色生态相结合,大力实施开放创新、港城联动、产业强市、生态惠民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充分调动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促进钦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原则 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科学界定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推进生态保护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