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方案 全县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方案 根据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燃煤小锅炉摸排级淘汰改造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确保完成全县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燃煤小锅炉现状 根据 2021 年我县制定的县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我县淘汰任务有 5 个,截止已完成大酒店、饭店、高原青稞酒厂 3 家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2021 年将完成供暖公司、青稞酒厂 2 家企业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 二、总体要求 以减少大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按照分类整治、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的原则,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全力推进全县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淘汰任务。2021 年底前全面淘汰县内建成区 10 蒸吨/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 (二)淘汰方式。采取报废拆除、节能环保扩容改造、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四种方式。燃煤锅炉拆除原则上以不能恢复燃煤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