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人保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安全和稳定,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安委会 2021 年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紧急事件,以及因人社工作引发的,参与人数较多、行为方式激烈、危害程度较大、.影响面较广的非正常聚众滋事、闹事行为。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灾害、气象灾害等。 (二)重大事故。主要包括各类大型活动、人才招聘集会等因挤压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各类人事考试试题泄密、失密事件;机房、档案室等重要机密场所被盗、泄密案件;社保等网络信息系统故障;办公场所灾害事故;公务活动交通事故等。 (三)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职工群众因涉及.保障、工资福利、生活待遇、劳动关系等诉求引发的较大规模的集体上访和围堵冲击办公场所,严重扰乱工作秩序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