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立项报告“河南省群益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 是经河南省工商局批准设立,总部设在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专业从事全省农村节能及秸秆综合利用的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 10108万元。根据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河南省经济产业政策,为服务河南三农,促进河南循环经济发展,拟在全省设立专业合作社分社,建立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一、项目意义: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 ,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解决由于秸秆废弃和违规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合作社的目标是:通过基本建
2、立以专业合作社为龙头,县、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农户参与、市场化推进的秸秆收集和加工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把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实现中原崛起作出贡献。二、统一设立专业合作社分社。名称为:“河南省群益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 XX 分社”,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三、加工点布局和要求:(一)全省拟建加工场 2000 个,原则上按每 3 个行政村为一个加工场进行布点;(二)占地面积约 6000 亩,全部租用非耕地。每个加工场需要 3 亩非耕地,用于加工和堆放原料。(三)位置:选
3、择交通便利,远离居民居住区的地方。四、供电要求:全年约耗电 4 亿千瓦小时。加工场需具备380 伏电压,一个加工场需年用电 20 万千瓦小时。五、原料供应:全年共需秸秆原料 800 万吨。每一个加工场年消耗秸秆约 4000 吨。六、用工人数:全省用农民工 20000 人。每一个加工场需要农民工 10 人(按每天三班计算) 。七、环境评估:本生产工艺采用粉碎-电力驱动液压缩成型,无污染(无三废排泄) ,噪音小(产品成型时最大噪音不大于 50 分贝) 。八、秸秆收购:由省专业合作社市场化运作,统一定价,各县分社落实;各加工场分别收集、储藏、加工、结算。九、产品销售:由省专业合作社统一定价,对外统一
4、销售,统一对分社和各加工场结算。十、项目投资规模:(一)固定资产投资:全省总投资约 10 亿元人民币。按2000 个加工场,每个加工场 50 万元计算。1、一期工程:2000 套秸秆固体燃料加工设备集成、加工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完成,产值约 7 亿元人民币。2、二期工程:400 万套秸秆固体燃料专用炉具的集成和加工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完成,产值约 18 亿元人民币。(二)流动资金:全省约需 8 亿元人民币。按 2000 个加工场,每个加工场 40 万元计算,用于原料收购、储藏。十一、资金来源:采取合作社+公司+农户的模式。以合作社投资、公司提供加工设备为主,参与的农户承包经营等方式筹集
5、。努力争取各级财政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机构的扶持。十二、项目建设周期:从项目批准之日起 5 个月内,分期分批在全省项目实施地开始加工生产,预计 24 个月在全省全面铺开,投入运行。十三、项目综合贡献率:(一)全省预计年产 800 万吨秸秆固体燃料,为国家节省相当于 400 万吨标准煤碳;(二)全年增加电力消费 4 亿千瓦小时,约折合 2.7 亿元人民币。 (三)为全省农民直接提供 20000 个工作岗位;(四)为农民带来秸秆直接收益约 16 亿元人民币;(五)为国家争取每年约 400 万吨碳排放(CDM)减排指标,增加国家和地方的外汇收入。本项目属于民生工程,是国家鼓励的可再生能源重点发展项目。本项目的实施,可有效的拉动运输业、制造业等相关产业的投资和发展,极大带动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减少环境污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财政和地方政府应给予财政补贴支持,以确保本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河南省群益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