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选举 XX 镇人大. 1 名、副. 1 名,XX 镇人民政府镇长 1 名、副镇长 3 名。其中人大.、镇长候选人由大会.团提名,实行等额选举,副.、副镇长候选人由大会.团提名,实行差额选举。 三、大会.团将候选人.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团提名候选人时,应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数,该候选人即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 在.团确定各项候选人.以前,被提名人如果不愿意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团应尊重被提名人的意愿,予以同意。 四、选举由大会.团主持。参加投票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时,设监票人 3 名,其中总监票人 1 名,计票人、唱票人各 2 人。监、计、唱票人由大会.团从不是候选人的镇十四届人大代表中提名,并提交大会通过。 六、本次会议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