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意见修改稿) - 1 -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执行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精神,依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215 号文件)、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146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 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绍政发202113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及省委十四届七次精神,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为引领,以整体政府理念为核心,以目标、需求、问题为导向,深化数字技术在行政执法领域深度应用,行政执法与.公共信用监管高度融合,实现监管更加有效、执法更加规范、群众更加满意,为加快基层治理现代化和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