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合同补充协议电子版 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合同补充协议电子版 文章均为 WORD 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签订的编号为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及附件之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补充条款如下: 第一条 商品房交付后,若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误差比值均在3(含 3)之内的,双方据实结算房价款。 若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误差比值超过3(不含 3)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 30 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的违约金。(2)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超出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