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 包管食品宁静规章制度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正当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切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生存原件大概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查对,主要查验内容包罗: 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要领和适宜人群的。 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物执行标准、质量品级。 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宁静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经感官辨别是否存在已经糜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大概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康健有害的。 食品是否切合产物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是否存在应当查验、检疫而未查验、检疫,大概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