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技术 建筑施工技术 第 第 3 3 章 章 砌体工程 砌体工程第3章 砌体工程 3.1 砌体工程基本知识 砌体工程是由砂浆制备、搭设 脚手架、材料的运输及砖石砌筑等施 工过程组合而成。 3.1.1 砌筑砂浆 砌筑砂浆包括水泥砂浆、石灰砂浆和 混合砂浆等。 1. 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宜用于砌筑潮 湿环境以及强度要求较高的砌体,对于湿土中的 砖石基础一般只采用水泥砂浆,因为水泥为水硬 性胶凝材料。 2. 石灰砂浆宜砌筑干燥环境砌体和干 土中的基础以及强度要求不高的砌体,因为石灰 是气硬性胶凝材料。 砂浆的拌制除砂浆用量很少外可用人工拌制 ,一般应用机械拌制。 搅拌时间从投料完算起,应符合下列规 定: (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 2min。 (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 ,不得少于3min。 (3)掺有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 3 min5min。 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浆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 必须分别在拌成后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 期间气温超过30时,必须在拌成后2h和3h内 使用完毕。其掺有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 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砂浆拌成后和使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