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及其他要求 特别说明及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价格为基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21)17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算的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招标文件格式十七,分项报价明细表按照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设备只填写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中给定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报价。 4.招标文件中格式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中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编制;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