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会章程优秀(七) 同学会章程(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十年修得同船渡,同窗三年甚至六载更是一种难得的缘份。同学集会,是一项同学间互敬互爱的温暖工程,是连接和沟通各位同学的桥梁和纽带。随着时光的推移,生活工作的繁锁,同学难以聚在一齐,为此,根据目前在深圳的原 XX 一中 87 届同学的分布情景,为了方便同学之间常来常往的联络,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增进友谊、共同提高,根据部分同学的提议、商议,决定筹备湖南省XX 县第一中学 87 届同学联谊会(以下简称同学会),并暂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原湖南省 XX 县第一中学 87 届的所有同学以及同校校友都能够自愿加入,成为本会会员。 第三条 同学会在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同学会下设理事会,为同学会的管理机构。理事会设会长一人,秘书长一人、财务长一人,人选由全体会员推选产生,任期二年。 第五条 理事会职责 1、制订和修改同学会章程; 2、负责筹办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