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财经纪律检讨书,三篇 违反财经纪律的检讨书 三篇 县委、县政府: 在 2021 年 8 月 2 日省上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组对清源镇政府财务检查过程中,发现镇政府将部分拆迁补偿费和拆迁户购房款合计 4096721.9 元以私人名义单独存放,形成帐外资金。其中:支付拆迁补偿费 2544011.84 元,支付拆迁户安置房工程款 1146400 元,购置车辆、服装等其他指出 374348.62 元。截止目前,单位在私人账户存款余额31961.44 元。以上问题被查出后,作为党委书记,对此深感震惊、愧疚和不安,近日来本人认真反思,深刻自剖,现检讨如下: 一、对问题严重性的认识 我镇发生如此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作为清源镇党委书记,我负有全部领导责任,我将认真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的调查,诚恳接受组织的一切处理意见,并就相关问题扎实进行整改。 二、问题发生的根源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本人担任乡镇主要领导以来,尤其是调任清源镇党委书记以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