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平利县冯家梁煤矿改建工程使用林地可 行 性 报 告第一章 总 论1.1 项目名称:平利县冯家梁煤矿改建工程采矿证号:61242704300031.2 项目建设法人:汪明福1.3 主管单位:平利县经济贸易局1.4 性质:改建1.5 建设期限:4.7 年。1.6 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来源1.6.1 建 设内容及 规模:建设内容为冯 家梁煤矿+1667m水平开采,包括井巷工程改造掘进 360m,运输系统改造安装9kg 或 11kg 轻轨,通风系统改造,排水供电系统改造及井下支护等工程。1.6.2 投 资规模及范围:项目总投资为 86.52 万元,包括从矿井技改到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规定的全部井巷工程、
2、土建设工程及设备购置费。其中井巷工程投资 41.2 万元,土建工程投资 26.36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 18.96 万元。1.6.3 资金来源:法人自筹1.7 项目占用土地总面积、林地面积、林地所有单位:项2目占用土地总面积 1.2 公顷,其中占用林地面积 0.517 公顷,其余面积为农业用地,占用林地权属均为集体所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占用林地修建公路长 150米,宽 4 米,共计 600 平方米,未批先占,由平利县林业局处以罚款 10500 元,建设单位态度积极,已及时缴纳。1.8 林木采伐面积、蓄积:经实地勘察,项目区地表植被以灌木为主,胸径多在 5cm 以下,乔木甚少,在施工
3、中予以保留,没有采伐现象发生。1.9 占地 补偿费、植被恢复费:占用林地补偿费已由项目建设单位与林权证持有人签订协议,补偿到位。植被恢复费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陕西省征占用林地及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收费规定,建设单位已向平利县林业局交纳 27600 元。1.10 效益分析1.10.1 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可解决当地 50 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获取劳务报酬 100 万元。该项目对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当地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了新的能源,有效降低了农民对薪炭林的消耗,对林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将起到积极作用。项目建成后不仅使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而且对加快农村产
4、业结构调整,拓宽农民致富渠道,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有效地达到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1.10.2 经济效益:项目投产后,年产煤 3 万吨,累计产煤14.12 万吨,现行价为 130 元/吨,生产成本为 55 元/吨,上缴税费为 18 元/吨,其它支出 3 元/ 吨,合计 成本 76 元/ 吨,每吨盈利 54 元,可实现利润总额 762.48 万元。1.11 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3.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01 年 4 月国家林业局令第 2 号发布);4.陕西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5.国家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费
5、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6.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7.国家林业局关于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家林业局 2003 年 139 号文件);8.陕西省征占用林地及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9.陕 西 省 煤 炭 工 业 管 理 局 发 采 矿 许 可 证 (证 号 6124270430003);10.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X270707005);11.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12.平利县冯家梁煤矿+1667M 水平开采方案。第二章 项目区域及项目的背景情况42.1 项目建设背景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兴办工业产业,平利县周围县市,特别是湖北省十堰市等地是煤炭资源空白地带,对煤
6、炭需求日趋猛增,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实现农民脱贫致富,该矿业主汪明福特提出申请要求办理占用林地手续。该矿属多年开采老窑,1994 年投入生产,2001 年,积极响应国家的煤炭行业整治工作,按照陕西省石煤验收标准 17条进一步改造,顺利通过县、市、省验收,于 2002 年办理了煤炭生产许可证投入生产,+1710M 水平上部煤层开采难度加大,资源已近枯竭,且存在安全隐患,在加强上水平安全整治的同时,进行+1667M 水平开采。2.2 项目区自然地理情况2.2.1 地理位置及交通状况:项目区位于平利县南部,属该县广佛镇冯家梁村所辖,距县城 35 公里
7、,与平镇二级公路相距 7.5 公里,双平公路穿插其间,南可直达八仙镇与岚镇公路(207 省道)接通,北可直达平利、安康等地,东可进入湖北省竹溪、竹山、十堰等地,交通条件优越。2.2.2 气候条件: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平均气温13.9,7 月份平均气温 23.5,最冷元月份平均气温 2.0,极端最高气温 39.5,极端最低气温-11.2,无霜期 232 天,5年平均降雨量 958.5mm,气象灾害以伏旱、秋涝为主。2.2.3 地 质地貌:项目区属典型大巴山脉地质地貌类型,位于冯家梁山脉北冀,区内多崇山峻岭,沟壑纵横,矿区主要出露寒武系下统箭竹坝组一套碳质粘板岩,泥质灰岩含及碳岩层。2.2.4
8、 土壤:以黄棕壤为主,上覆腐植质,呈微酸性,石砾含量中。2.2.5 水文:矿区位于坝河支流八道河上端,雨量充沛,四季湿润,流水不竭。矿区属炭质板岩、泥质灰岩为富含水岩层,矿井的涌水量较大。2.3 项目区社会经济情况:矿区位于平利县广佛镇冯家梁村,属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区,以农业耕种为主,主要农作物有玉米和土豆,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中药材种植、外出务工和就近煤矿挣钱。全镇总人口为 2.7 万人,人均年收入为 1500元。2.4 项目区森林资源、重点野生动植物和风景名胜情况项目区森林资源丰富,以天然林为主,主要树种为栎类、桦木、漆树和其它杂阔,灌木有马桑和禾本科植物,地被物以蕨类和蒿类为主。野生动物有
9、野猪、果子狸、林麝、黑熊等。林地占用区内未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第三章 项目区拟占用征用林地现状调查情况63.1 调查依据及调查等级3.1.1 调查依据A、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B、国家林业局征占用林地管理办法;C、项目单位申请;D、陕西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E、植被调查 有关技 术规定。3.1.2 调查等级调查等级为三类调查。3.1.3 调查内容对项目区占用林地调查主要进行了权属调查、四至调查、面积调查、蓄积量调查、立地条件调查、植被调查、项目区重点野生动植物调查、古树名木调查和周围环境调查。3.2 调查方法采用现场调查、查阅资料与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林木权属调查以林地所
10、有单位提供林业部门发放的林权证为准;四至调查到实地落实林地周界,并以 12.5 万地形图为底图绘制成图;面积调查采用实地仗量方法求得;蓄积量调查因项目区占用林地多为灌木,胸径均在 5cm 以下,极少数乔木均予以保留,因此该项目占用林地没有林木蓄积;立地条件调查采用实地调查,地被物调查采用 1010 样地进行。3.3 调查结果73.3.1 林地权属:经调查林地所有单位持林权证与林业主管部门的林权证发放档案一致,没有林权争议。3.3.2 林地位置:项目区占用林地位于广佛镇冯家梁村四组大溪沟二道湾中上端,距冯家梁主脉约 400 米。3.3.3 林地四至:占用林地地处山谷沟心右侧,东以耕地为界,南至山
11、谷左侧山梁,西至山峪上部与冯家梁主脉交汇小山梁,北自山谷右侧山梁。3.3.4 林地面积:经实地仗量占用林地四处总面积 0.517公顷。3.3.5 林地类型:防护林 0.171 公顷,薪炭林 0.118 公顷,灌木林 0.228 公顷。3.3.6 林木蓄积:占用林地树木胸径不足 5cm,无法计算蓄积,经调查需毁坏幼树 137 株。3.3.7 立地条件:占用林地土壤 为黄棕壤,厚度 为 20cm,质地粘着,呈微酸性,地下水位低。坡向东,坡位中上部,坡度30 度,海拔 1667 米。3.3.8 植被类型:植被以灌木为主,少有乔木,乔木主要树种为阔杂、桦、栎,灌木有忍冬科植物和马桑,草类以蒿、蕨类为主
12、。3.3.9 林地周 围环境:林地下部为公路和耕地,其它部分以灌木为主,林分结构与占用林基本一致,地被物、地类、植被无明显差异。83.3.10 重点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状况:经调查占用林地内无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因占用林地面积较小,范围集中,周围林地保护较好,人为活动少,不会对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造成多大影响。第四章 占用征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4.1 对 森林资源的影响:项目建设虽实行硐采,但由于废渣堆放等原因,对森林资源会造成一定影响。所占用林地周围森林面积大,集中连片,人为活动少,农户对生产生活用材少,占用林地面积小,不足以对森林资源形成大的影响。4.2 对 生物多样性影响
13、:占用林地多属山岩部分,植被物以灌木为主且结构简单,不会对野生动植的生存环境形成大的影响。4.3 对 生态效能的影响:项目建设实行硐采,除堆放矸岩直接占用林外,生产区域对地表破坏较小,且在生产过程中对能够避让的树木予以保留,因此工程不会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总体对林地的生态防护效能影响不大。4.4 对 景观风貌的影响:项目区位于山峪中,周边人迹稀少,无独特的景观风貌,周围森林保护完好,对影观风貌影响甚微。4.5 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项目建设自始得到环保部门有9力监管,并制做了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环保部门技术要求施工,强化防范和治理措施,项目建设虽对水文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只要在
14、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环保技术要求施工,加强管理,及时治理,处理好开采废渣,是可以达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协调发展的。4.6 对林业发展的影响:项目建设对林业发展有一定影响,部分地方植被遭到破坏,一些林地难以恢复,减少了植被的覆盖度。据初步估算,造成植被价值损失 1.8 万元,但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为当地提供 50 人就业,获取劳务报酬100 万元,有利于农民脱贫致富,促进社会稳定和地方工业发展,投产后煤炭成为农民生产生活的主要能源,减少了薪炭林的消耗,且大部分区域植被易于恢复,有利于推进林业事业良性发展。第五章 综合评价5.1 立项依据的充分性和占用林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该项目建设在省煤炭工业
15、局办理了采矿手续,并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证照,手续齐备,属合法开采。项目总投资 86.52 万元,投入运营后,将对地方经济起到较大拉动作用,促进产业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项目建设地处于林地之中,必须占用林地才能正常生产,鉴于其特殊地理10位置占用林地势在必行。5.2 项目占用林地建设的条件、拟采用建设措施、保护措施和使用措施的合理性。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选址位于沟谷边缘,植被以灌木为主,周围山体均是岩体结构,实行水平硐采,占用林地面积不大,不易发生山体滑坡和水土流失。选址恰当,易于开采,对林地占用达到了最小化,能有效控制林地逆转。5.3 对项目占用林地相关技术措施可行性的评价。项目
16、建设实行开采和保护并重的举措,尽量减少占用林地面积,保护好矿点周围植被。生活区充分利用原有厂房,对开采废渣及时拉运铺路,避免滑落乱滚侵占未被征用林地,工人生活取暖全用石煤,减少了对森林资源的消耗,同时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减少了环境污染。这些措施的实施既简单、实用,又易于操作,对保护环境和林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5.4 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和生态效益。项目建设年限为 4.7 年,每年可解决 50 余人农民工就业,平均年劳务报酬 100 万元,累计 470 万元,可上缴国家税费254.16 万元,实现利润 762.48 万元。同时将为附近县、市水泥厂、砖厂提供优煤炭 14.12 万吨,促进区域工业发展,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大。对局部生态效益虽会造成一定影响,但随着农户生产生活改用煤炭,大量降低了薪材消耗,总体上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