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调研报告 县纪委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届三中开宗明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明确这两个责任是对党章的重申,是对党委、纪委工作职责、工作关系的界定,只有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责任明确的问责机制,用制度和规定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才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两个责任落实现状 (一)主观认识上落后。党.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发力、加码施压,强调有权必有责,要求党委承担主体责任,纪委负责监督责任。然而,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固守旧观念,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不透、理解不深,对如何抓、怎么抓不思考、不谋划,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开开会、表表态、签责任书。去年,我县按照.三转要求,全面清理纪检监察干部不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经三番五次强调,仍有 3 个镇 的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9 个镇的纪委副书记、监察干部兼任其他业务,拿着纪检津贴不干纪检工作,所在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被多次点名道姓批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