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禁毒工作制度例文 乡镇禁毒工作制度. 一、xx 镇禁毒重点对象日常巡查制度 1. 重点对象包保日常走访。重点对象在家的,包保干部每月到重点对象住址实地走访不少于 1 次,重点对象不在家的,包保干部每月与重点对象电话访问不少于1次,每月25日前将涉毒人员走访台账报镇综治办备案。 2. 重点对象摸排村组巡访。村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重点对象和高危场所日常巡访,落实长效管理,每月组织村组巡访不少于 2 次;同时,要将外来人口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巡访不少于 1 次,村组巡访情况每月 25 日前报镇综治办备案。 3. 重点对象管理镇级巡查。镇综治办负责组织对重点对象和高危场所的巡查检查,每月对重点对象和高危场所白天巡查检查不少于 3次,每月对高危场所和重点区域的夜间巡查检查不少于 1 次,夜间巡查检查一般应有辖区派出所干警参加。 4. 重点对象异常情况报送。日常走访、村组巡访和镇级巡查发现涉毒线索、重点人员异常等特殊情况,由镇综治办研判后,统一向辖区派出所或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报告。 二、xx 镇毒情定期研判制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