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中心学校系列工作绩效考核记分细则 乡镇中心学校 工作绩效考核评估 细则 (满分 0 100 分) 指标体系 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 部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 值 一、办学方向3 分 1、办学思想 1 贯彻两全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新课程改革,执行省颁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达到记满分,否则不予记分。 普教科 2、办学行为 2 1、无教育三乱(乱收费、乱补课、乱发教辅资料)和有偿家教家养等行为,不办重点班、择优班(1 分)。发现一例扣 0.5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2、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办学行为评估活动(1 分)。根据评估结果记分。 监审科 二、办学条件3 分 3、基本建设 2 1、招投标程序符合规定(0.4 分)。不合规定的不记分。 2、及时报建报监,建设质量好(0.8 分)。建设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不记分。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0.4 分)。完不成任务的不记分。 4、建设合同由乡村签订(0.4 分),否则不记分。 计财科 4、内部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