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社团规章制度 心理社团规章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更好的组织,管理协会的每一位成员,贯彻落实快乐生活,快乐学习的协会宗旨,特制定一下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心理协会隶属于校团委,负责全员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 第二条宗则:快乐学习,快乐生活 第三条基本原则:最早发现问题,最快最好的解决问题,保密原则。 1. 在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学生便利性服务工作,以无偿为主,突出社团的性质。 2.在校团委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有意义的活动。 3.各团员团结互助,有矛盾和平解决,不得与其他团员辱骂打架,否则视情节轻重加以处分或退团。 4.热爱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学习上勤奋刻苦、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5.服从社团安排,社团组织的活动要报名,有事不能到位的或早退要向管理人员请假,无故擅离者按情节处分。 6.有权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所组织的系列活动并对重大问题享有表决权。 7.每次活动之前都要写好活动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