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提纲 研讨提纲 一、城市房屋征迁与旧城改造(含城中村改造)创新业务类 1.地方政府在实施城市房屋征收时通过委托实施的方式将征收人主体与实施人主体相分离,将征迁户上升为村集体组织进行统征,实践中不仅有利于避免被征收人与本级政府直接冲突,而且还能提高工作效率,并避免对抢建或违建者直接实施强制拆除。此种征迁方式在实务操作中有哪些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2.城中村改造中以村民代表大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等村集体自治组织名义作出强拆决定,其性质属于民事行为还是行政行为?如构成违法侵权则应通过何种救济途径维权? 3.城市沿街一楼住宅用房经相关部门行政许可改为店面房使用,遇房屋征收是按住宅性质还是按商业用房性质进行补偿? 4.旧城改造对被征迁户采取实物安置时,不区分主体资格条件而一律给予安居房分配是否合法? 5.共享产权安居房发生产权转让时出现的法律问题,假设其私下转让享有部分产权份额,受让人在不知道有政府回购优先条件情形下,是否存在善意第三人与回购优先权人的权利冲突? 6.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展长租公寓开发经营模式下法律实务操作的难点与风险把控要点? 7.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地票形式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