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永扶办发202197 号 重庆市永川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 庆 市 永 川 区 财 政 局 重 庆 市 永 川 区 水 利 局 关于下达 2021 年第三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1年市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计划的通知(渝扶办发202139 号)文件要求,经过村级申报,镇街审核,区级 审定,经研究,现将第三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941 万元的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早安排、早部署,科学合理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要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要按照任务时间节点保证项目如期完工,加快竣工验收和结算管理。 二、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永川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川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使用、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