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暑、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种塔、槽、罐、炉膛、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进入受限空间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票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 四、作业程序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进入有限空间施工的部门(单位)提出申请,由安环部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3、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五、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