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办园行为工作报告 幼儿园办园行为工作报告 按照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市2021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2021年11月2日-6日组织3个评估组对全市62所幼儿园(含附设幼儿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评估小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核查数据、集中座谈等方式,分别从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 5 个方面对幼儿园(班)办园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现将督导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结果 按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指标体系,全市参与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 XX 所幼儿园(班),评估最高得分为 XX 分,最低得分为 XX 分。全市平均得分为 XX 分。其中,办园条件 XX 分、安全卫生 XX 分、保育教育 XX 分、教职工队伍 XX 分、内部管理 XX 分。XX 所幼儿园(班)全部达到合格等级以上,合格率为 100%。XX 分以上的 3 所,占比 5%;XXXX 分的幼儿园 24 所,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