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管理工作责任书 宗教管理工作责任书 为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委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文件和县委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中国特色.主义.相适应。进一步维护全镇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特签订本宗教管理责任书。 一、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宗教事务管理原则。 二、各村支部书记是宗教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宗教工作,做到组织制度健全,档案规范、资料完善;负责加强对宗教事务条例和党的宗教政策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 三、各村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全面掌握辖区内宗教工作情况,坚决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加强对私设宗教聚会点等非法.的处置,发现异常行为要及时上报。民间信仰场所,不准设功德箱接受宗教性捐献,不准延请教职人员常住,不准举办.,不能挂红布、拉彩条、插彩旗,不能改建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