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知识城中部雨洪蓄调工程(一期) 景观工程造价咨询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标 单位 :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代建单位: 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八年 五 月 1 目 录 第一篇 招标文件 .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 3 投标须知前附表 . 3 (一 ) 总 则 . 5 (二 ) 招标文件 . 6 (三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7 (四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3 (五 ) 开标与评标 . 15 (六 ) 授予合同 . 16 (七 ) 其他 . 17 第二章 评标办法 . 18 1评标委员会及
2、其职责 . 18 2.评标依据 . 18 3.评标专家守则 . 18 4.开、评标程序 . 19 5.资格审查 . 20 6.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 20 7综合评审 . 20 8推荐中标候选人 . 20 9审定中标人 . 21 第四章 造价咨询任务大纲 . - 31 - 一、项目概况 . - 31 - 二、服务内容 . - 31 - 三、对造价咨询单位投入本项目的 人员 要求 . - 31 - 第二篇 合同条款 . - 33 - 第三篇 投标文件格式 . 59 一、 商务服务标部分 . 61 二、经济标部分 . 75 2 第一篇 招标文件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
3、表 栏 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招标项目名称 知识城中部雨洪蓄调工程(一期)景观工程造价咨询 2 1.1 建设地点 中新广州知识城 3 1.1 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4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5 1.2 招标场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广州 市黄埔区水西路 32 号四楼,汇丽国际 D 栋写字楼四楼 ) 。 6 1.3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7 1.3 计划服务期 招标图纸齐全后 30 天向招标人移交成果并送区财政局审核。 8 1.4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9 1.5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具备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 甲级资质。
4、10 1.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11 1.9-11 踏勘现场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集合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踏勘现场。 12 1.15-16 提出 答疑要求的 限期 1.方式: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8 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 5.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3 1.29-36 本项目招标控制 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94.5174 万元,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
5、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 2011 742 号)规定的工程预算(清单计价法)计取。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 标控制价。 4 栏 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4 1.35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 15 1.37-1.4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 1 万元 人民币,在开标前 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要求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须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交款证明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的中, 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 16 1.38 招标人接受的投 标保证金
6、方式 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7 1.46 投标 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 18 1.59 投标会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会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 投标会召开 地 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 32 号四楼,汇丽国际 D 栋写字楼四楼 )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 地 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 32号四楼,汇丽国际 D 栋写字楼四楼 ) ;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9 1.59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地 点
7、: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 32号四楼,汇丽国际 D 栋写字楼四楼)第 室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1 评标方法及标准 见附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 22 中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5 (一 ) 总 则 工程综合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 招标公告 。 1.2 招标方式和招标场所见前附表,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见 招标公告 。 招标范围及服务期 1.3 见前附表,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见 招标公 告 。 资金来源 1.4 本工程全部投资来源见前附表。 合格投标人及合格投标 1.5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 的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投标须知
8、前附表。 现场踏勘 1.6 本项目招标人不集合投标人共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对 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投标人进入现场踏勘时无须签到,也无须将单位名称、参与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任何关于投标人的信息告知招标人 。 1.7 考察现场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8 招标人准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为了考察现场而进入现场和有关场地。但投 标人及其代表应对由于现场考察而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的损失或损坏,以及任何其它的损失、损坏费用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6 投标费用 1.9 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因投标
9、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二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0 用于招标目的而发出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 1.15 条、第1.16 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的补充通知书及在必要的情况下发出的补充通知,所有招标文件均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2、 评标方法 3、 造价咨询任务大纲 4、 合同条款 5、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 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 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
10、、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 招标文件的澄清 1.1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限期前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1.13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 本须知第 1.15 款所述时间 前以 有编号的补充通知 予以澄清 , 同时将 补充通知发给所有投标人 。该 补充通知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 1.14 投标人
11、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文件的修改 1.15 在投标文件截止提交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 1.12 条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和解答, 以发出有编号的补充通知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 1.16 补充通知中对 招标文件的修改 或补充 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 补充通知中 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
12、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 补充通知 为准。 1.18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 补充通知 中予以明确。 (三 )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语言 及度量衡 1.19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语言应使用简体中文。 1.20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 技术标、经济标三部分 组成 。 1.21 资格审查文件部分,包括内容: 8 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13、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提供网页打印页) 4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 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是本企业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打印页) 5 投标人由 2014年 1月 1日 至今曾 完成过 1亿元人民币 及以上 市政 类 造价咨询业务。 (证明材料:提供咨询合同和咨询成果复印件加盖公章。咨询成果可以是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咨询报告、定案表,业主评价意见表等,时间、造价均以咨询成果为准 ,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标段可以累加计算金额 。) 6 投标人已按照
14、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22 商务技术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4 造价咨询单位组织机构表; 5 投标人信誉及实力证明材料: 1)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企业注册地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 3) 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局 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证书复印件; 4)企业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9 中的“ 60 日诚信分”排名名次的打印页盖章; 6 造价咨询单位业绩汇总表及业绩表 (附证
15、明材料: 提供咨询合同和咨询成果复印件加盖公章。咨询成果可以是 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咨询报告、定案表、业主评价意见表等, 时间、造价均以咨询成果为准, 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标段可以累加计算金额 。 ); 7 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附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资格应提供 个人职称证书、 注册造价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 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业绩应提供盖有个人造价师注册章及业主公章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8 拟投入该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1)项目人员组成表 (含 专业负责人、 专业造价人员 配备情况) ; 2)项目人员简历表 (附证明材料: 需提供在本单位
16、 执业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书、全国造价员证、个人职称证书、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 9 造价咨询方案说明书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 造价咨询服务总体组织原则 ; 2) 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管理体系 ; 3) 各阶段服务的重点、难点及关键技术性建议 ; 4) 项目组织架构 ; 5) 对招标人的额外承诺,如提供超出本招标文件内容的额外服务、额外的常驻现场服务以及优惠的服务费的付款条件等 ; 10 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 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本工程招标期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 10 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