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工作中的 法律法规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食品 安全、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防疫 、药品药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 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以及与上述法律法规相应的一系列配套规定。 护理法的范 畴 1 2 3 国家规定的医疗 卫生法律、法规 和条例; 地方行政主管及 卫生行政部门制 定的规定、标准 、办法、通知; 医疗卫生单位制 定的管理制度和 办法;医疗技术 操作规程等。 护理立法始于20世纪初。 1919年英国率先颁布英国护理法 1921年荷兰颁布护理法 1947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发表了一系列护理立法专著 1953年WHO发表了第一份有关护理立法的研究报告 1968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制定了护理立法史上划时代的文 件系统制定护理法规的参考指导大纲 1994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