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F 2017 0103 合同编号: 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 第一条 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付款方式 买方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 买方在签约时支付 元预付款,余款 元应在 时 付清 / 买 方 在签约时支付 元定 金 (不得超过全部价款的 20%),余 款 元应在 时付清。 买方违约退货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 交货 卖方 送货 买方自提 交货 时间: 年 月 日 ;交货 地点: 。 第四条 安装 买方自行安装 卖方 安装: 家具 交货 当 日 / 时, 卖方提供入户安装服务 。 第五 条 售后 本合同项下家具修理、更换、退货(简称“ 三包”)期限
2、为 年(普通家具不低于 1 年,红木家具不低于 2年)。 第六条 违约金 1.卖 方 迟延交货的,应每日向买 方 支付迟延交货家具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因买方原因导致的迟延除外。 2.买方 逾期付款的, 应每日向卖 方 支付逾期支付金额 %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 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因卖方原因导致的逾期付款除外。 3.买方自提家具的,迟延提货超过 日的,应每日向卖方支付 元保管费,但因卖方原因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七 条 争议解决方 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行业协会或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
3、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八 条 其 他约定 : 。 第九条 本合同 自 双方 当事人 签字 或 盖章 之日 起生效。 合同附件为本 合同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主办方执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请认真阅读 背面通用条款 、风险提示 以 及 卖 方提供的其他书面材料,确认无误后再签订本合同。 买 方(签章): 卖方(盖章): 主办单位(盖章): 联 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号) : 经 办人 (签 字): 联 系地址: 住 所: 服务电话: 服务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商标 /品牌 家具名称 规格型号 家具
4、 类别 (编号) 是否 儿童 家具 主 要材质 (红 木家具编号) 辅材 /边材 /五金 颜色 数量 单价 (元) 成交价(元 ) 备 注 (一)家具类别: 木家具: 1.全实木家具 2.实木家具 3.实木贴面家具 4.人造板类家具 5.综合类家具 6.红木家具 软体家具: 7.全皮革沙发 8.主要部位皮革沙发 9.再生革沙发 10.人造革沙发 11.布艺沙发 12.弹簧软床垫 13.棕纤维弹性床垫 14.发泡型床垫 15.软床 其他类别: 16.金属家具 17.玻璃家具 18.其他类家具 (二 ) 红木家具 主材树种 : 紫檀木类: 1.檀香紫檀 ; 花梨木类: 2.越柬紫檀3.安达曼紫檀
5、4.刺猬紫檀 5.印度紫檀 6.大果紫檀 7.囊状紫檀 8.鸟足紫檀;香枝木类: 9.降香黄檀 ; 黑酸枝木类: 10.刀状黑黄檀 11.黑黄檀 12.阔叶黄檀 13.卢氏黑黄檀 14.东非黑黄檀 15.巴西黑黄檀 16.亚马孙黄檀 17.伯利兹黄檀 ; 红酸枝木类: 18.巴里黄檀 19.赛州黄檀 20.交趾黄檀 21.绒毛黄檀 22.中美洲黄檀 23.奥氏黄檀 24.微凹黄檀; 乌木类: 25.乌木 26.厚瓣乌木 27.毛药乌木 28.蓬塞乌木 ; 条纹乌木类: 29.苏拉威西 乌木 30.菲律宾乌木 ; 鸡翅木: 31.非洲崖豆木 32.白花崖豆木 33.铁刀木 其他相关费用: 送货费
6、 元 安装费 元 其他 费用 元 总计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 元 验收说明 验收合格 货款两清 拒收及原因 问题及解决方案 送货人: 实际交货时间: 安装员: 收货人(签字): 通用条款 一 、质量标准 1.卖 方 交付 的家具 应 符合 质量、 安全、健康、 环 保 等 方面法律、法规 和 标准的规定 。 2.卖 方 交付 的家具应 具 有 符 合 法 律、法规及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标识标注。 标 识标注内容应包含执行标准、规格或批号、生产( 销售 ) 企业 名称、生产企业地址及生产( 销 售) 企业 联系 方式 等信息。 3.卖 方 交付 的家具应随附 产 品合
7、格证 和 符合 国家标准 要求的 使 用说明 (标 签、标牌、使用说明 书等 ) 。使用 说 明应对国家有关要求和指标 (特别是 对家具所用材料、涂料 实 际含有的有毒物质或 放射 性等控制指标 ) 给予 说 明。 4.卖方交付 的红木家具 应 具有 符 合 红木 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28010)要求 的 产品保证文件 。 产 品 保证文件应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 5.卖方交付的 儿童家具应符合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28007)及相关产 品的 国家、行业等标准的要求。 二、验收 卖方交付家具时,应提示买方 对家具的商标 /品牌、颜色 、 数量、款式、
8、规格型号、包装、有无外观瑕疵等家具基本情况进行验收,并 对家具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材料是否齐全进行确认 。 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并 以书 面方式进行 确 认 。 三、售后 卖方应随附家具产品 “ 三包 ” 凭证 (如产品合格证或家具使用说明书中的售后凭证) ,按照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履行 “ 三包 ” 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卖方做出对买方更有利的责任承诺的,按照该承诺执行。 四、违约责任 1.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和 相关标准 的,买方有权退货,并要求卖方承 担 赔偿责 任(包括但不限于 相应检测费、交通费、误
9、工费等)。 2.在市场内或展销会签订的合同, 市场或 展 销会主办单位应 在 合同 上 盖章并留存 本 合同。 卖方撤离市场或展销会的,买方可要求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风 险 提 示 1.红木家具所使用的主材树种对家具的经济价值有重要影响。填写时务必注意树种专用名称、树种分类与宣传名称的对应关系,正确填写树种编号,避免混淆。 2.定金是保证合同订立或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使用定金条款。买方在支付定金前,请充分了解“定金” 的法律概念,知悉违约的法律后果。如不想接受定金规则约束,建议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先付预付款”的方式。
10、3.在签订合同前,买卖双方应仔细阅读“违约责任”有关条款,充分了解构成违约的情形和后果,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确定违约金比率。 4.请在充分考量费用成本、时间等因素基础上,审慎选择纠纷解决途径。 5.请买方仔细阅读家具使用说明书,防止因使用或维护不当而导致的家具开裂、变形等问题。 6.请买方注意留存发票、收据、合同、家具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等重要交易凭证和资料,作为将来主张权利的证据。 7.家 具市场、展销会主办单位在本合同中签章,目的在于证明本合同项下家具确为从本家具市场、展销会处购买。买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按照通用条款中 “违约责任” 条款第二项请求家具市场、展销会主办单位先行赔偿。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家具市场、展销会主办单位另外作出有利于买方承诺的,依照法律规定或其承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