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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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8 页宜粮创20172 号关于开展 “放心粮油” 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各有关粮油加工、经营企业(个体):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放心粮油进万家”工程建设,扩大“放心粮油”城乡网络覆盖面,引导和带动全社会粮油供应质量的提升,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经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就 2017 年开展 “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创建计划以开展“放心粮油进万家” 、 “爱粮节粮”和“放心消费”宣传服务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通过扶持培育,巩固提升“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成效。2017 年继续开展“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对全市“放心

2、粮油”示范加第 2 页 共 8 页工企业实施提档升级,重点抓好“放心粮油”示范销售店的创建工作,扩大“放心粮油”销售的城乡覆盖面。二、 材料申报按照“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合理布局、坚持标准、规范经营”的原则,请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自愿申报,申报材料于6 月 20 日前上报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宜兴市粮食局监督检查中心(办公楼三楼 305 室) ,联系电话:87903322三、 评审考核对企业(个体)上报的申报材料,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粮食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考核评审和抽样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提出初审意见,

3、对符合条件的报送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评审。四、 公示授牌评审结果将由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广播、电视、 宜兴粮网等新闻媒体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予以命名并授牌,同时向全社会公布。五、 激励措施第 3 页 共 8 页为加快法治粮食、安全粮食建设, “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销售企业创建工作将与承担全市粮食安全应急保供结合起来;市食安委将向全市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推荐,优先采购“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粮油产品;市创建办每年年终将对

4、年审合格的“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进行通报表彰。此项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宜兴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办法2、宜兴市 “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3、宜兴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书宜兴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017 年 5 月 17 日抄送:无锡市粮食局、宜兴市两办、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第 4 页 共 8 页附件 1宜兴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搞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制定本办法。

5、第二条 “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包括示范加工企业、示范销售店等,统称示范企业,下同) ,实行自愿申报的办法,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宜兴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并颁发证书和标牌。第三条 示范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企业正式投产(或开业、运行)2 年以上(按周年计) ,已经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且能持续保持许可生产或经营条件。(二)工艺合理,设备先进,设施完善,管理严格,服务规范,质量可靠,信誉良好,相关原始记录及台帐资料真实可靠,并建立原材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近 2 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或损害消费者合

6、法权益问题或其它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三)加工企业已经获得商标注册证书,或企业已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满 1 周年。(四)企业规模。根据宜兴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我市示范企业应达到以下规模:1、示范加工企业(1)稻谷加工能力达到 100 吨/日以上,年产品销售收入达到 2000 万元以上;(2)油脂精炼能力达到 100 吨/日以上,年产品销售收入达到 1 亿元以上。(3)小麦加工能力达到 200 吨/日以上,年产品销售收入达到 8000 万元以上。第 5 页 共 8 页2、示范销售店粮油营业面积达到 30 平方米以上,年粮油销售收入达到30 万元以上。第四条 申

7、报示范企业的单位(个体)应提交下列材料(除第项和第 6 项外均为复印件):(一) “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书(见附表 1)(二)企业营业执照(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四)商标注册证书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加工企业提供)(五)本年度或上年度县级以上(含县级)质量或卫生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报告,检测品种为该企业主导产品,检测项目按该产品国家标准执行。(六)上年度信息报表(附表 3,按“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信息报送制度填报)第五条 示范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和用户提供质量合格、卫生安全的产品和优质便

8、捷的服务。第六条 示范企业应按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信息报送制度 (见附件 2) ,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信息报表。第七条 加强示范企业监督管理,对示范企业进行年审。示范企业应在报送年度信息报表的同时,报送“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年审登记表 (见附表 2) 。对不报送信息报表或不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者,取消其示范企业资格;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或其他违规、失信行为的,在取消示范企业资格的同时进行通报批评。宜兴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017 年 5 月 17 日第 6 页 共 8 页附件 2宜兴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

9、发深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搞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经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工作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在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由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市粮食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二、评选条件(一)企业正式投产(或开业、运行)2 年以上(按周年计) ,已经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且能持续保持许可生产或经营条件。(二)工艺合理,设备先进,设施完善,管理严格,

10、服务规范,质量可靠,信誉良好,相关原始记录及台帐资料真实可靠,并建立原材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近 2 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或其它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三)加工企业已经获得商标注册证书,或企业已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满 1 周年。(四)企业规模。根据宜兴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示范企业规模要求,我市示范企业应达到以下规模:第 7 页 共 8 页1、示范加工企业(1)稻谷加工能力达到 100 吨/日以上,年产品销售收入达到 2000 万元以上;(2)油脂精炼能力达到 100 吨/日以上,年产品销售收入达到 1 亿元

11、以上;(3)小麦加工能力达到 200 吨/日以上,年产品销售收入达到 8000 万元以上。2、示范销售店粮油营业面积达到 30 平方米以上,年粮油销售收入达到30 万元以上;三、评选与监管1、报名。由粮油生产、经营企业(个体)自愿申报,填写宜兴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书 (见附表 1) ,上报到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评审。根据粮油生产、经营企业(个体)的申报材料,由市粮食局按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评选条件进行初审,择优推荐上报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宜兴市“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销售店)百分考核评审表(见附表 4、附表 5) ,进行现场考核

12、验收评审。3 公示。根据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的结果,通过宜兴粮网、宜兴电视台、宜兴日报等媒体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使评审、命名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4、授牌。由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择时召开命名大会,予以授牌。5、监管。对示范企业进行质量抽检和年审。每年由市粮食局牵头,对示范企业的粮油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生产或销售第 8 页 共 8 页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取消示范企业资格。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或其他违规、失信行为的,在取消示范企业资格的同时进行通报批评。示范企业应在报送年度信息报表的同时,报送“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年审登记

13、表 (见附表 2) 。对不报送信息报表或不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者,取消其示范企业资格。监督投诉电话:宜兴市粮食局监督检查中心 87903322四、实施步骤。1、准备阶段(2017 年 5 月底前) 。制订实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议,具体落实“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并下发报名通知等。2、报名阶段(2017 年 6 月 1 日6 月 20 日) 。申报企业于6 月 20 日前将所需材料上报到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评选阶段(2017 年 7 月 1 日11 月 20 日) 。由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申报企业(个体)进行现场检查抽样检测和考察,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报送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现场考核验收评审,评审结果通过宜兴粮网、宜兴电视台、宜兴日报等媒体公示等。4、授牌(2017 年 12 月 30 日前) 。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个体)命名大会,举行授牌仪式,宣布授予“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个体)决定,颁发牌匾和证书。宜兴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017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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