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 生态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主动防范。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分析研判与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深入排查梳理各类苗头风险隐患,明确防控重点,把住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稳妥化解。针对不同领域风险的紧急程度和危害程度分类施策,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分清政策界限,依法、有序、稳妥化解风险,防止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 (三)系统应对。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角度进行系统规划,事前要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要加强风险的应对和处置,事后要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四)标本兼治。把对症治标与制度治本贯穿始终,既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注重长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和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