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刑事责任年龄感悟心得体会 下调刑事责任年龄感悟 心得体会 12 月 26 日,.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已满 12 周岁不满 14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近年来,一些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的恶性犯罪案件,对被害人和.造成严重伤害,引发公众强烈不安,多次引发是否应该下调刑事责任年龄的讨论。而在去年大连 13 岁男孩杀害 10 岁女孩案发后,这样的讨论达到.。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是立法机关在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现实准确判断的基础上,对民意作出的积极回应。 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多发,被害人被严重伤害的后果,每每令人触目惊心;而在主观上,个别未成年人作案手法老练,对危害行为及后果具有明确能力。主客观一致,决定了他们不应再受到无原则 庇护,而应纳入刑法规范范畴,让他们为自己行为承担责任。这是法律必须实现的正义,也是被害人应得的正义。 从立法机关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