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地产集团开发报建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开发报建管理,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加快证照手续办理,确保工程建设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管理及监察中心负责统筹各地区公司开发报建工作,对各开发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第三条 地区公司省公司开发部全面统筹本公司开发报建工作,对各开发部开发报建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管理,并具体负责省会城市所有项目的开发报建工作;三线城市开发部负责本市所有项目的开发报建工作。第四条 本办法下述条款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简称“国土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简称“用地规划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工规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简称“施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预售证”。第二章 用地手续办理第五条 不动产权证(国土证)办理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项目合作协议次日由投资部牵头组织开发部、工程部开展收地工作;在支付地价款及契税后7天内,开发部须取得不动产权证。2、不动产权证的坐落、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及使用期限等内容须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