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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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夏津县 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1 夏津县 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DZXJGC-20180044 ) 招 标 人: 夏津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八年五月 夏津县 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 8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8 二、投标须知 . 14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 27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27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30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31 工程质量保修

2、书 . 30 安全施工合同 . 38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 41 第五章 工程建设标准 . 4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6 第七章 评标办法及细则 . 72 第八章 图纸 . 66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夏津县 2018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夏津县 2018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二、项目编号: DZXJGC-20180044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段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一标段 夏津县2018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均具备水利水

3、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山东”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74.21 二

4、标段 夏津县2018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二标段 709.28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可以对以上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四、报名及购买 招标文件 1.报名及获取时间: 2018年 05月 22 日至 2018 年 05 月 28 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 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夏津县分中心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下载操作将被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下载视为放弃报名,如参加投标,将被拒绝。下载

5、完成后 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4 1.递交时 间: 2018年 06 月 12 日 08时 30 分至 09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夏津县市民中心二楼开 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 1.开启时间: 2018年 06 月 12 日 09时 30 分 ( 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夏津县市民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 1.采 购 人:夏津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德州市夏津县北城街 1号 联系人:姜主任 电话: 0534-3360717 2.采购代

6、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 12308 号名士豪庭 1号公建 17 楼 联系人:王秀丽 英晓静 电话: 0531-86986161 电子信箱: 八、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德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 http:/) 上发布。 九、重要说明 : 1.投标单位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诚信库会员信息验证服务指南(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以及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并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站左侧系统入口的“会员注册”栏目免费注册。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诚信入库咨询电话: 0534-2223100。 2.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单位(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发布人: 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 年 05 月 21 日 5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 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 名称及 招标人 项目名称: 夏津县 2018年高

8、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DZXJGC-20180044 招标人: 夏津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姜主任 联系电话: 0534-3360717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秀丽 英晓静 联系电话: 0531-86986161 邮箱: 3 建设地点 山 东省夏津县南城镇 4 标段划分 情况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5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6 质量标准 合格 7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8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9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9、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山东”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 5、本

10、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开标时资 格审查的证件(原件或公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开户许可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7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 8、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 2017 年 5月至 2018 年 5月中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 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9、

1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 2018 年 3月至 2018 年 5月底内的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情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资金缴费清单; 10、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查询法人 投标单位所在地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及法人代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1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公章的网络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三个网站任一网站); 13、投标人在山东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信息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上述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如在办理

12、年审中,须携带年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 投标人拟报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如不到场,视为不响应投标, 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以上资料单独 提交,简单包装(注明单位名称),无需密封,资料不全或验证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 注: 1、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相关证件、资质、证书等资质都须在有效期内。 3、 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 工程报价方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 13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1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形式、要求和相关

13、内容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壹拾伍万元整(人民币 150000.00元) 二标段:壹拾贰万元整 (人民币 120000.00元) 2、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电汇(需注明投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开户单位: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津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 帐 号:(系统中获取) 联系方式: 0534-3210383 3、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否则无效;如因银行升级导致基本户有变化,必须在开标前将开户行出具的证明原件交至“收费窗口”,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1

14、日 中午 12: 00,逾期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应持保证金收款凭证原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到开标现场。 5、代理机构在本项目开标前,到“收费窗口”领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汇总表,并作为各投标单位实际交纳投标保证金核对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6.1 未中标投标单位投标 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投标单位(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应自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从交易中心账户打入未中标投标单位基本户; 6.2 未中标的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公示程序,第一中标候选单位确定为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送至交易中心备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余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15、若因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放弃中标,或其余投标单位提出质疑,无法确定中8 标人之前,所有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均不退还,待确定中标人后按规定程序退还; 6.3 中标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投标单位须 凭该项目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或电汇复印件,到“收费窗口”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收费窗口”在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保证金; 6.4 项目招标失败的,自招标失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若该项目继续在交易中心交易,投标单位若继续参与,申请转为下一轮交易保证金时,可暂不退还,继续作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有变化的,多退少补; 6.5 因投标单位原因,

16、未能参加开、评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与其他未中标投标单位一同退付; 6.6 非中标人原因,未能签订合同的,应在有关部门作出处理结果 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7保证金退付时,收款人的户名和帐号须与原交纳投标保证金时相一致,即按照提交时银行帐号退付,一般以电汇的形式退返保证金。 15 踏勘现场 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如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存有疑问请 于 应在 2018年 5月 25日 16: 00前, 提交一份 word文档形式及一份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扫 描件至邮箱 并电话通知代理单位查收 ,过期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

17、标控制价、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项目变更,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6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招标文件的澄清 将在 2018 年 5 月 28 日 17: 00 前在夏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可以补充、修改采购文件,并将补充修改内容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在夏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采购文件澄清与修改注意事项: 因本项目 实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招标项目报价单位报名名单。如项目发布澄清、补充、修改信息,将在夏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公告。 澄清、补充、修改信息等一经在夏津县公共资源交

18、易系统发布,视作9 已发放给所有报价单位(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各报价单位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夏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各类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负。 17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8 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 1、五份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密封完好,并在文件封皮上注明“正本”、“ 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唱标一览表两份密封在一个包封内,且密封完好。 3、投标文件电子版( U盘)一份,单独密封,且密封完好。 投标文件正副本每册采用胶封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或者

19、逐页盖章。 注: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同时,须提交评审办法中能证明资质等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与投标文件电子版独立设置,可放在一个 U盘里)。 2、中标人须同意其投标文件中由评标专家认定的能证明资质等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内容在夏津县公共 资源交易网及其网站上进行公示。中标人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应递交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及夏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共同认定后,可不予公开或公开部分内容。 封套上写明( 参考后附密封格式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2018年 月 日 于 2018年 月 日 : 之前不准启封 19 投标

20、 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 2018年 6月 12日 上午 9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夏津县市民中心二楼开标室 20 开 标 开标时 间: 2018年 6月 12日 上午 9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夏津县市民中心二楼开标室 10 21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22 履约保证金 1.交纳时间及金额:发出成中标知书后 ,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交纳中标金额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的形式、金额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履约担保金退还: 按施工进度 无息退还 (扣除违约款项后)。 质量保修期 1年 23

21、付款方式 工程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 10%,进场后 10 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 工程完成 30%后,支付合同价款 15%,工程完成 50%后,再支付合同价款 15%,工程完成 70%后,再支付合同价款 15%,工程完成 90%后,再支付合同价款 15%,工程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80%;剩余合同金额的20%, 以经财政部门审计后的决算金额扣除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后为准;决算金额的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决算金额扣除质量保证金和已经支付的价款后的余额,待财政部门全额拨付到位后支付。 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后无息付清。 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

22、招标控制价:一标段: 874.21 万元。 二标段: 709.28 万元 。 注: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将作 无效标 处理。 25 合同类型 固定单价合同 结算方式 固定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 26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7 相关费用的缴纳 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 2002】 1980号文 收费 标准 的 80%收取 , 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用 。 备注: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执行)的规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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