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城阳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风险评估 1.6 波动分级 2.组织指挥机制 2.1 区价格异常波动专项应急指挥部 2.2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 应急工作组 2.4 成员单位 3.监测预 测 3.1 监测 3.2 预测 4.预警 4.1 预警支持系统 4.2 预警分级 4.3 预警信息发布 4.4 预警响应 - 2 - 5.信息报告 5.1 信息接报 5.2 信息核实及上报 5.3 报告时限和程序 5.4 报告内容 6.应急处置 6.1 先期处置 6.2 分级响应 6.3 指挥
2、与协调 6.4 处置措施 6.5 扩大响应 6.6 社会动员 6.7 应急结束 7.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7.1 信息发布 7.2 舆情引导 8.善后处置与总结评估 8.1 善后处置 8.2 总结评估 9.应急保障 9.1 信息保障 9.2 通信保障 9.3 资金保障 - 3 - 9.4 物资保障 10.宣教培训与演练 10.1 宣教培训 10.2 演练 11.责任追究 12.附则 12.1 预案制定 12.2 预案修订 12.3 预案实施 13.附件- 4 - 1.总则 1.1 编制 目的 为建立健全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机制, 最大程度地防范和减少价格异常波动及其造成的危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
3、益,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突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应急预案青岛市价格异 常波动应急预案青岛市城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突发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 1.4 工作原则 密切关注、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协同配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综合监管、依法行政。 1.5 风险评估 引起我区价格异常波动的风险,主要有以下方面: 气候、地震因素。台风、风暴潮、大面积持续干旱、冰冻、持续强降
4、雨、降雪 ,以及破坏性地震等因素 ,造成重要商品减产 ,或短期内重要商品、服务的市场供应减少 ,引起价格过快上涨。 - 5 - 疫情、污染因素。突发重大传染 病疫情 ,环境、工业、农业污染 ,重污染天气等因素 ,造成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减少 ,或引起公众消费心理变化 ,出现持续排队购买甚至抢购现象 ,引起价格过快上涨。 社会安全事件因素。因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因素 ,造成交通阻断或管制 ,影响车辆入区 ,造成市场供应减少 ,或引起公众消费心理变化 ,出现持续排队购买甚至抢购现象 ,引起价格过快上涨。 人为因素。垄断经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炒作或散
5、布谣言等违法行为 ,引起市场秩序混乱 ,造成价格过快上涨。 周边地区、国际市场因素。周边地区发生价 格异常波动 ,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 ,有可能影响或传导到我区 ,引起价格过快上涨。 1.6 波动分级 根据价格异常波动的波动幅度、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由低到高将价格异常波动分为一般 ( 级)、较大( 级)、重大( 级)、特别重大( 级) 4个级别。(事件分级标准详见附件 2) 2.组织指挥机制 2.1 区价格异常波动专项应急指挥部 成立青岛市城阳区价格异常波动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 6 -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全区平抑价格异常波动工作。 2.1.1 人员组成 总
6、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城阳公安分局、城阳公路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2.1.2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价格异常波动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协调、指挥开展价格异常波动应对工作,具体负责做好一般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处 置工作,负责较大以上价格异常波动先期处置工作; (3)加强监测预
7、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根据价格监测信息和事态发展,认定价格异常波动警情级别,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 (5)协调做好价格异常波动应急资源调配工作,报请区政府批准动用储备物资;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7 - 2.2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的决定,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应急工作;负责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宣教培训工
8、作;建立信息收集、统计、分析、传递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政策、指示、建议和本指挥部的决议,收集监测预警信息,做好信息的报告和通报工作;负责组织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及专家组的日常联系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完成本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应急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统计监测组、应急处置组、执法检查组、交通运输 保障组、资金保障组、宣传报道组、专家咨询组 ,分工协作开展处置工作。 2.3.1 综合协调组 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牵头,区商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上传下达,并研究提出贯彻意
9、见与措施;拟定具体应急工作方案、市场监管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供应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信息汇总上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工作;负责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工作;- 8 - 随时上报重大价格变化情况。 2.3.2 统计监测组 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 牵头,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 和 各街道办事处组成。负责市场价格信息的监测、收集与传递,密切关注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价格波动情况;预测与分析价格走势,判断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及时进行预警预报;报送价格监测信息,研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2.3.3 应急处置组 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牵头,
10、区商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 和 各街道办事处组成。负责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2.3.4 执法检查组 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牵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阳公安分局 和 各街道办事处组 成。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做好市场应急检查工作,加强市场监管;落实强制、处罚措施,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受理投诉举报,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2.3.5 交通运输保障组 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城阳公安分局、城阳公路分局 和 各街道办事处组成。负责及时协调做好运力保障,开通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 9 - 2.3.6
11、 资金保障组 由区财政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 各街道办事处组成。 负责保障应急专项资金的安排、审 核、拨付, 按照 规定 及时启动 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2.3.7 宣传报道组 由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网络办)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 和 各街道办事处组成。 负责拟定新闻宣传口径,协调新闻宣传和报道工作,加强舆情搜集,及时引导舆论,指导回应公众关切问题。 2.3.8 专家咨询组 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牵头组建专家咨询组。负责对我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在价
12、格异常波动应急事件发生时,为价格走势及分析预测提供咨询意见,对响应和处 置紧急事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价格异常波动应急事件发生并处置完毕后,对总结应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4 成员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负责全区保供物资供需平衡调控;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动用市级有关储备的申请。负责本预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价格异常波动情况进行- 10 - 监测预警,加强市场价格走势分析和预测,并定期发布;及时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和应急意见,组织实施各项应急措施;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区民政局:在 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
13、 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时,按照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价格异常波动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 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启动时,按照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区交通运输局、城阳公路分局: 按照应急商品调运方案,负责协调做好运力保障,并在入区的主要道路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有关商品顺利入区。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单位的监督检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护消费 者合法权益;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制造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负责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区商务局:负责协调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保障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监测、预测和分析生活必需品价格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