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 0902 任丽汝学号:2009010247标书编号:lzyz1009-26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莱州一中计算机项目采购莱州一中采购中心2010 年 9 月 26 日总 目 录前 附 表2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与服务要求15第四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28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34投标函格式35开标一览表36投标报价表37服务承诺49资格证明文件49前 附 表编号 内容规定1 招标文件编号:lzyz1009-26 2 项目名称:莱州一中计算机采购3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10 天(日历天)4 招标内容:莱州一中计算机采购5 投标保证金:5000 元6
2、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10 年 10 月 7 日至 2010 年 10 月 19 日。 地点:莱州一中采购中心。7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另提供电子标书一份。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 时整。 地点:莱州一中(新校)行政楼 402 室莱州市公证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 30 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特殊情况,投标文件由招标人现场代收。9开标时间:2010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 时 15 分。开标地点:莱州一中(新校)行政楼 402 室。10 签订合同地点:莱州一中采购中心。11招标人信息名 称:莱州一中采购中心 地 址:莱州
3、市光州路 1 号联系人:赵镇 周志明 电 话:0535-88119698,83080136(fax)网 址:http:/第一部分 莱 州 一 中 采 购招标公告(2010 09-26)根据莱州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莱州一中采购中心决定对莱州一中计算机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 lzyz1009-26二、招标内容 莱州一中计算机采购三、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设备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业绩好,技术力量强,有履约能力;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四、招标
4、文件发放发放时间:2010 年 10 月 7 日至 2010 年 10 月 19 日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2:30-6:00。发放地点:莱州一中采购中心(莱州市光州路一号)发放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60 元,售后不退。五、开标时间:2010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00。六、开标地点:莱州一中(新校)行政楼 402 室。七、招标人情况名 称:莱州一中采购中心 地 址:莱州市光州路一号联系人:赵镇 周志明 电 话:0535-88119698,83080136(fax八、招标人帐户信息(1)标书费帐户信息:开户名:莱州一中财务处开户行:莱州市工
5、商银行帐 号:1109660429200002893(2)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开户名:莱州一中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莱州市工商银行 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1109660429200000566莱州一中采购中心2010年 9月 26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莱州一中采购中心决定对计算机进行公开招标。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 lzyz1009-26 公开招标。2.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全部条件,方可进行投标。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设备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
6、信誉,业绩好,技术力量强,有履约能力;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答疑与修改4.1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2009 年 4 月 7 日前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4.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 2010 年 10 月 7 日下午 6 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可以于 2010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6 时前对招标文件中(包括附件)需修改或补充的实质性内容,以书面形式(
7、包括传真)向所有投标人作出澄清、修改或补充。4.3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4.4 招标文件以外的内容,一律拒绝答复。4.5 招标人或其他任何人以非书面形式进行的澄清或答复,不具任何效力,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6 招标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4.7 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正、副本至少应提交以下投标材料:(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报价表(4)服务承诺(5)资格证明文件6.投标文件的编制6.1 投
8、标人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6.2 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有格式认真如实填写投标文件的所有栏目和内容,不得缺项、漏项。6.3 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要求。6.4 每份报价表和有关承诺都必须有投标文件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和投标人公章。7.投标报价7.1 投标报价的货币单位:人民币(元)7.2 投标报价,应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
9、使用的材料和部件、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费用、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他税费,以及其他交付使用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7.3 投标人必须在各采购商品间进行均衡报价,不得将利润或让利集中在部分商品报价上,如出现不均衡报价,由此造成部分商品高于市场价而废标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7.4 由于部分商品已停产或因市场短缺而绝大多数供应商无法在短期内供货的一项或几项采购商品,投标人在报价时可选用相当配置的其他型号进行替代,并作出说明。评标时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投标人有修改型号的部分可参加正常评标。7.5 投标人根据招标内容的要求,准确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7.6 投标人在报价
10、时,单价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所有报价和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一律不得变更。8.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9. 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并同投标文件一起放入投标袋中。10.服务承诺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中售后服务要求提出的标准做出响应。11.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1.1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交 5000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采取现金交款单形式(本地)或银行汇票(外地) ,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11
11、.2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决标或投标有效期截止日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按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数向采购方提交,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其标书将视为无效投标。11.3 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本中心,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11.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3)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书被确认是不真实的。12.投标有效期12.1 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十天。12.2 在特殊情况下 ,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
12、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退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3.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3.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要求,准备一式叁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另请提供一套电子标书。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采用 A4 幅面纸张进行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原件)附
13、在投标文件中。13.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和盖章。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4.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14.1 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 时整。莱州市公证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 30 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接受时间 8:30-9:00。特殊情况,投标文件由招标人现场代收。14.2 投标地点:莱州一中行政楼 402 室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 正本” 、 “副本”的字样,这些信封再封装在一个外信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