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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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FGGJ-GC2017-367 招标人: 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8 月 25 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阜阳市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 称及编号) 发改投资【 2017】 153 号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

2、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 招标 人指定地点。 2.2、服务内容及范围:待改建道路照明设施现状如下表 2-1。 表 2-1: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现状详表 序号 路 名 光源类型 单双挑 杆数 主灯功率( W) 辅灯功率( W) 1 州五路 高压钠灯 双 50 400 250 2 州五路交口 高压钠灯 三头 4 400 250 3 州九路 高压钠灯 双 56 400 250 4 州十一路 高压钠灯 单 56 400 250 5 州十三路 高压钠灯 双 6

3、1 400 250 6 州十五路 高压钠灯 双 75 400 250 7 州十七路 高压钠灯 双 78 400 250 8 州十九路 高压钠灯 双 92 400 250 9 港口路 高压钠灯 双 82 400 250 10 州二十一路 高压钠灯 双 66 400 250 11 州二十三路 高压钠灯 双 72 400 250 12 州二 十七路 高压钠灯 双 63 400 250 13 州二十七路北延 高压钠灯 双 45 400 250 14 颍一路 高压钠灯 双 88 400 250 15 颍三路 高压钠灯 双 175 400 250 16 颍五路 高压钠灯 双 178 400 250 17

4、颍五路东延 高压钠灯 双 62 400 250 18 颍五路东延交口 的 高压钠灯 三头 4 400 19 颍七路 高压钠灯 双 234 400 250 20 交口灯 高压钠灯 三头 33 400 21 华山路 LED 灯 双 92 120 60 22 岱山湖路 LED 灯 双 38 120 60 23 颍十一路 LED 灯 单 35 120 60 24 滨河路 高压钠灯 双 122 400 250 合计 1861 备注: 1、最终验收数量依实际换装数量为准。 2、本表中所列功率为光源功率,实际功率应包含光源功率、镇流器损耗及配电系 统功耗,计算节能效益应依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数据为准

5、。 3、亮灯时间:夏季 19: 005: 00(快车道)、 19: 0024: 00(慢车道 ),冬季 18:005: 30(快车道)、 18: 0023: 00(慢车道)。 4、快车道指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慢车道指城市支路。快、慢车道定义请投标人自行勘查确定。 5、本表中已有的 LED 路灯也需要更换成投标人 所投 的 LED 路灯,此部分节能效益按照更换前后 LED 路灯的功率差值计算。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回报期: 40个季度。 2.6、投资规模 :按实际每 季度 节能电费分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6、2、 投标人 必须为 专业节能服务公司,需提供国家发改委备案批次及序号 (提供网上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具有合同能源管理类的经营范围,能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施工、运行管理等服务; 3.3、投标人所投 LED 灯具必须获得 CQC 质量体系认证或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生产厂家注册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厂家营业执照为准(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自 2014 年 1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合同能源管理类 业绩; 3.5、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无不良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3.6、投标人不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 门处罚期内。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

7、被暂停业务,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财产接管、冻结、破产;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7、 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灯具产品 唯一 授权书(原件)(厂家直投不需提供); 3.8、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 500 元 ;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 票 及现金 ,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

8、非税收入收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 招标文件发售费 ” 。 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为 2017 年 9 月 15 日 9 时00 分,地点为开标 542 室。( 地址: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阳市民服务中心五楼,新三中斜对面) 542 开标室 )

9、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 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程越 电话: 0558-7150620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阜阳市阜王路 666 号 联系人: 谢彬 电话: 0558-2559116、 15105

10、582595 电子邮箱: 2017 年 8 月 25 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 委托人 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 项目名称 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4 项目编号 FGGJ-GC2017-367 5 项目内容 对颍州经济开发区建成范围内现有高压钠灯进行更替,及新 建道路 LED 灯头 适配 。 6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 7 服务 地点、 回报期服务地点: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辖区内 回报期: 40 个季度 8 付款方式 1、 本项目节电率以 招标人、中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咨

11、询机构共同 检测结果为准。 2、在不同路段随机抽样进行检测,将原有路灯和更换后的 LED 路灯进行对比检测。 3、节电率计算方法:在同一照度前提下对 LED 路灯和传统钠灯分别进行测量若干时间,以同一时间段的电压、用电量为依据进行换算:(钠灯用电量 (包含所有改造前灯头) LED 灯用电量) /钠灯用电量节电率。 注: LED 灯用电量每年测算一次,根据测算的节电率,作为当年节能费用支付的依据。 4、 根据检测 结果 中各类型灯的节电率,按实际换装数量和年亮灯时间计算出节能量和节省 电费。 注:电费单价按当季度现行电费标准执行,如在季度中有电价浮动,则按照浮动前的电费标准执行。 5、节能改造应

12、分享的节能费用支付金额:各种型号路灯改造后节能费用的总和 *中标人投标时所报分享比例 ,每个季度支付一次。 6、招标人仅按分享比例支付节能费用,设备如 LED 灯具、灯光调节智能控制系统的运营维护等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工程费用、咨询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9 联合体投标 不 允许。 10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90 天 11 项目地点 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 12 供货期限 接招标人通知 60个日历天 内 供货并 更换 调试完毕 13 免费质保期 同回报期 (灯具 更换 完成亮灯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4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 40 万元 ;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13、转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投标保证金”。 账户一: 收款单位: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0000537947810300004191 账户二: 收款单位: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0000537947810300001473 账户 三 : 收款单位: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阜阳颍泉

14、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0000537947810300002312 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 15 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 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 投标人请注意: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 上发布,该公告内 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

15、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6 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 17 标书份数及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密封提交。 1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递交时间: 年月日 08 时至 09 时) 标书递交地点: 同开标地点 19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0 评标办法 详见 招标文件 第五章评标办 法 21 履约保证金 担保形式:现金 金额: 50万元,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上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6、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2 投标样品 1、 所投灯具产品提供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上海、中山),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查。 2、 更换 过程中招标人对现场所 更换 灯具进行抽样送检, 送至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上海、中山) 其中任意一家进行检测。 如与投标时所 提供样品及检测报告不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 23 本项目提供电子版资料 提供 一份投标文件电子档(光盘或 U 盘),密封后在开标现场提交 24 费用承担 1、 招标代理服务费: 30400 元 。 以上费用

17、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25 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按照本须知第 19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26 质量标准 合格 27 投标分享比例上限 100%;投标人所报分享比例超过或者等于 100%的,则 该投标做无效标处理; 中标人应分享的节能费用 =回报期内各种型号路灯改造节能电费的总和 *中标人投标时所报分享比例。 28 补充 1、 投标人应自行考察现场并考虑需承担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现状详表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最终节能改造数量,最终数量以招标人认可的数量为准。 2、 所投灯具产品提

18、供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上海、中山),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查。 3、 更换 过程中招标人对现场所 更换 灯具进行抽样送检, 送至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北京、上海、中山) 其中任意一家进行检测。 如与投标时所提供样品及检测报告不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 4、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对中标人所提供的材料真伪进行核实(包含现场核实),如有造假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招标人:系指本

19、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2.3投 标人:系指购买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投标人或服务商。 2.4 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等。 2.5 近 X年内: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 X 年( “ X” 为“一”及后整数)起算。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2.6 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合同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人代表的 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合格的投标人 4.1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2 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4.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4.2.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4.2.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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