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生态农业信息化建设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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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南 乐 县 生 态 农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工 程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HNZB2018060539采 购 人:南乐县农业畜牧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日 期:二零一八年十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9评标办法前附表 .19第四章 投标报价 .24第五章 合 同(样稿) .25第六章 技术参数和要求 .29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1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6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7四、投标保证金 .68五、投标人的资格文件 .69六、技术响应文件

2、 .73七、服务承诺 .76八、投标人认为应附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771第一章 招标公告南乐县生态农业信息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NZB2018060539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乐县生态农业信息化建设工程己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南乐县农业畜牧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 项目名称:南乐县生态农业信息化建设工程2.2 项目概况:建设生态农业信息化监管指挥平台、设施农业智能环境采控系统、“三品一标”基地智慧水肥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田微气候环

3、境监测站、小麦良繁基地智慧水肥系统等。2.3 采购内容:本项目的系统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2.4 质量要求:合格,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2.5 安装工期及质保期:合同签订后 180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提供 5 年质保运维服务;2.6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 5202万元;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投标时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一)投标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二)2015 年 1月 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

4、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5年 1月 1日以来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不少于 2年)、单位 2018年 3月 1日以来任意 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记录(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2018 年 3月 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 年 1月 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5、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2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报名注意

6、事项:1、文件下载时间:2018 年 10月 22日至 2018年 10月 26日 (北京时间) 。2、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应的招标公告内下载招标文件,不在进行线下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3、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4、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5、本次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5. 投标

7、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年 11月 13日 09时 00分;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 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3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7.投标保证金7.1投标保证金金额:30 万元。7.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

8、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注:1、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投标保证金分配需要投标人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数字证书后按照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 数字证书的办理也可以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 证书在线申请)进行查询。8.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关于节能环保、中小微

9、企业扶持相关政策。9.联系方式招标人:南乐县农业畜牧局联系地址:南乐县兴华路 135号联系人:郭先生4联系电话:0393-6266627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东 100米中科大厦 8楼联 系 人:石先生、蔡先生电 话:0371-65928319,0371-65928005邮 箱: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2018年 10月 19日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 标 人 : 南 乐 县 农 业 畜 牧 局联 系 地 址 : 南乐县兴华路135号联系人:郭先生

10、联系电话:0393-6266627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东100米中科大厦8楼联 系 人:石先生、蔡先生电 话:0371-65928319,0371-65928005邮 箱:1.1.4 项目名称 南乐县生态农业信息化建设工程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全资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采购内容本项目的系统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1.3.2 安装工期及质保期合同签订后 18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提供 5年质保运维服务1

11、.3.3 质量要求 合格,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1.3.4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1、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投标时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一)投标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二)2015 年 1月 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5年 1月 1日以来财务审计报告及6报表(不少于 2年)、单位 2018年 3月 1日以来任意 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记录(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具备

1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2018年 3月 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 年 1月 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根据

13、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7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只允许正偏离2.1

1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补充文件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13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以招标人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招标人发出时间为准)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详见第七章其他材料的具体要求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或转帐或信用担保投标保

15、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此时间之前以转账形式从投标人的单位基本账户转交至以下指定账户: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注 : 转 账 时 请 注 明 项 目 名 称 ( 可 简 写 ) ; 投 标 文 件 中 附 投标 人 基 本 账 户 开 户 证 明 、 投 标 保 证 金 汇 款 凭 证 的 复 印 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5、2016、2017年度(任意两年)3.6 是否允许递交

16、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必须签字或盖章并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要求必须签字的,不允许用签字章代替手8写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单位公章”是指与投标人单位注册名称一致的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完整的复印件)3.7.4 投标文件份数 8份(备注:其中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版1份) 3.7.5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1、投标文件全套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不提

17、倡豪华精装。2、建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编制目录、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全套在书脊上标注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4.1.1 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电子版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第二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或监督单位代表检查并宣布检验结果;开标顺序:按签到的逆顺序依次进行开标。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共七名组成,由两名采购人代表和五名经济、技术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应从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7.1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正本全部内容份数:1 份形式:U 盘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 ”字样。10.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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