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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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0江苏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编号:2018F27125)招 标 文件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2018 年 10 月 12 日1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 、前附表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项目名称 江苏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工程结算审计服务招标2 建设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院内 3 招标范围 分析测试中心工程施工图及现场变更签证所涉及的施工内容的结算审计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000元整,开标时现金交付。6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 11 月 2日14: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14号楼

2、403室7 开 标 开标时间:2018年 11月 2日14:30开标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14号楼406室8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套,副本5套10 招标人江苏师范大学地 址:铜山区上海路101号联系人:电 话:0516-83536659传 真:0516-8353695911 标书费 标书费500元整,开标时现金交付。2二 、 总 则根据江苏省省属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精神,我校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江苏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工程结算审计服务进行招标。现正式邀请有合作意向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 工程概况1.工程基本内容:本工程位于江苏省徐州

3、市铜山区上海路 101 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院内),投资约为 7000 万元,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七层,单体建筑面积约 2.5万平方米,工程类别为二类。2.审计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并移交结算资料后 90 日内。(二) 投标人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行为,参加此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约、违法记录;5.投标人与招标人或与为招标人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或附属机构无其他利益关系;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服务范围和内容分析测试中心工程

4、施工图及现场变更签证所涉及的施工内容的结算审计。(四)审计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1)投标人必须组建专门的工作小组,项目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聘的合同制人员,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没有违法及违规行为记录。(2)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 5 年及以上从事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经验。(3)项目组成员须具有从事工程造价审核 3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具有本专业的熟练操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专业业务素质、工作协调能力。2.工作程序要求(1) 施工方送审的全部资料须经招标人审计处工作人员审核后提供给

5、中标方,中标方人员不得直接接收招标人审计处以外的其他单位递交、补办的签证及其它资料。(2) 中标人对审核项目的初审结果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详细通报,使招标人充分了解核减与核增的明细和原因,及有关不确定问题的政策依据、处理态度以及建议。(3) 由审计处就初审结果向施工单位征求意见。(4) 中标人根据审计处反馈意见调整初审结果。3(5) 争议或不确定事项由审计处负责协调项目管理单位、施工方并出具书面处理意见。(6) 中标人在审计处书面处理意见的基础上审定结果并出具、移交咨询报告。(7) 招标人支付酬金。3.质量要求(1)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参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组织的各项检查

6、工作,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给招标人带来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整改并承担招标人的直接经济损失。(2)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上报结算审核结果,并积极配合江苏省教育厅确定的审核单位终审复核。(3)招标人将根据终审结果对中标人进行质量考核:终审审减率低于 1%,考核系数为1;终审审减率 1%(含)至 2%,考核系数为 0.9;终审审减率 2%(含)至 3%,考核系数为0.8;终审审减率 3%(含)以上,考核系数为 0.7。4.纪律要求(1)投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须对在审计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委托方要求保密的事项保密。(2)投标人不得实施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否则招标人

7、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3)中标人不得转包工程审计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五)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六)投标报价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酬金率报价方式。2、结算审核酬金率分别以审减额的 1%和 4%作为最低和最高控制费率。3、中标酬金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和政策变化因素而变动。4、投标人应参照苏价服【2014】383 号文件取费标准,结合本单位及工程实际,充分考虑市场情况,竞报承担工程的相应费率。投标报价为招标人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并充分考虑招标文件、合同中所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

8、用与价格。5、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三、招标文件(七)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澄清公告。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八)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可在 2018 年 10 月 21 日 16:00 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方式递交到我校招标办(澄清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0516-83536959),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招标办邮箱 (电子版包括:澄清函图片格式的扫描件及澄清函内容对应的 word 文档)。招标办将答疑内容 10 月 24 日 17:0

9、0 前 在“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http:/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公司所在地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换照手续,请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项目组成员相关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企业概况4、投标人 2016 年以来已完成及在审的代表项目一览表5、人员配备情况总表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7、各专业造价工程师简历表(一人 1 份)8、承诺书9、其他相关资料510、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

10、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如公司所在地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换照手续,请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在开标地点递交审验。(十二)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工作要求的各项服务内容报价。2、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投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体现。其应包括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劳务、管理、交通、差旅、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服务范围及要求所需的全部费用。(十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

11、证金。2、投标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投标保证金仅限于用现金支付。3、凡没有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时签署咨询合同。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十四)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装订1、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2、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鉴。3、投标

12、文件统一按 A4 规格幅面装订成册,并统一按照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在书脊部位竖向打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姓名和联系电话。所有标书统一密封为一包,严禁分开密封,密封的第一本为正本。4、不按我办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我办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接收。5、拆封后发现投标文件未按 A4 规格幅面装订成册,并统一按照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在书脊部位竖向打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姓名和联系电话的,按照废标条款执行。(十五)投标截止期6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通知的方

13、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十六)招标人开标1、开标时间:2018 年 11 月 2 日下午 14:30 时2、开标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 14 号楼 406 室3、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必须派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参加。(十七)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利于评标,招标人在开标后可请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某点加以书面澄清和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价格

14、不得改动。(十八)资格审查与无效投标的判定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根据自身具体情况,满足招标人公布的投标人资格均可参与投标,无需提前报名。2、开标时必须出示以下资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原件。(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盖章;(2)未提供投标书或投标书有瑕疵;(3)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格原件和证书原件或提供的相关文件有瑕疵;(4)投标单位在同一份投标文件

15、中,对同一内容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5)结算审核酬金率低于审减额 1%或高于审减额 4%的;(6)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两者之一或两者均未参加述标的;(7)拆封后发现投标文件未按 A4 规格幅面装订成册,并统一按照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在书脊部位竖向打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姓名和联系电话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九)评标1、招标人负责评标,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72、评标原则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照评标总得分高低顺序排列。3、评

16、标办法在学校监督部门参与下,由我校招标办负责组建的评标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满分 100 分,具体评分细则在本项目开标之前适时网上发布或在当日举行的标前会上确定后向所有投标人宣布。4、定标办法(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确认并公示后确定中标人。(2)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故未被招标人确认或公示后不能确定为中标人的,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进入确认和公示环节;直至确定中标人。(二十)投标人须接受下列条款:1、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审计范围作出适当调整。2、酬金的支付时间与金额: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结束,

17、提交咨询报告并经审计处确认支付金额,且在中标人提供合格的正式发票之后 10 日内支付给中标人。五、授 标(二十一)最后审定通过评标并进一步检查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各类文件资料,检查的结果必须是肯定的,才是授予中标通知书的先决条件。(二十二)招标人有取消招标的权利招标人在授予中标通知书之前,招标人有权选择中标人或拒绝全部投标,并没有解释原因的义务。(二十三)中标的通知及合同签定1、经公示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依据本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有关内容,正式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

18、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中标通知书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的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8第二章 合同主要专用条款第一条 招标人委托中标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咨询服务:江苏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工程。 第二条 服务时限:签订合同并移交结算资料后 90 日内。第三条 服务范围和内容:江苏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工程施工图及现场变更签证所涉及的施工内容的结算审核。第四条 审计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1)投标人必须组建专门的工作小组,项目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聘的合同制人员,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没有违法及违规行为记录。(2)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有高级工

19、程师职称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 5 年及以上从事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经验。(3)项目组成员须具有从事工程造价审核 3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具有本专业的熟练操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专业业务素质、工作协调能力。2.工作程序要求(1) 施工方送审的全部资料须经招标人审计处工作人员审核后提供给中标方,中标方人员不得直接接收招标人审计处以外的其他单位递交、补办的签证及其它资料。(2) 中标人对审核项目的初审结果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详细通报,使招标人充分了解核减与核增的明细和原因,及有关不确定问题的政策依据、处理态度以及建议。(3) 由审计处就初审结果向施工单

20、位征求意见。(4) 中标人根据审计处反馈意见调整初审结果。(5) 争议或不确定事项由审计处负责协调项目管理单位、施工方并出具书面处理意见。(6) 中标人在审计处书面处理意见的基础上审定结果并出具、移交咨询报告。(7) 招标人支付酬金。3.质量要求(1)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参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组织的各项检查工作,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给招标人带来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整改并承担招标人的直接经济损失。(2)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上报结算审核结果,并积极配合江苏省教育厅确定的审核单位终审复核。(3)招标人将根据终审结果对中标人进行质量考核:终审审减率低于 1%,考核系数为1;终审审减率

21、1%(含)至 2%,考核系数为 0.9;终审审减率 2%(含)至 3%,考核系数为0.8;终审审减率 3%(含)以上,考核系数为 0.7。94.纪律要求(1)投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须对在审计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委托方要求保密的事项保密。(2) 投标人不得实施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3)中标人不得转包工程审计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 有权将乙方不符合或不再符合聘请条件的人员退回或通知中标人重新指派;2乙方与建设、施工等单位有利害关系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回避;3有权复核和

22、审定乙方撰写的审计情况报告及造价咨询结果,对违规违纪的乙方人员有权依法依纪做出处理处罚;4有权通过第三方对乙方审计结果进行复审。(二)甲方义务:1履行必要的审计协作程序;2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3负责协调与施工方和项目管理部门的关系,督促建设、施工等单位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协助乙方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4按时支付乙方酬金。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权利1可以根据需要查阅与项目有关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要求甲方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2有权如实向甲方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二)乙方义务1、实施审计前,编制造价咨询工作方案,对造价咨询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甲方通报;2. 乙方应收集完善所需资料并归档,保证造价咨询资料的完整性;3从事审计的工作人员组成与资质,必须与投标书的承诺一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更换派出人员;4保证派出人员严格依法审计,遵守国家审计法律、业务规范以及审计质量控制规范,执行审计“八不准”廉政纪律,遵守审计职业道德,保守审计所涉的商业秘密;5派出人员接受甲方工作安排、廉政督导和业务复核,及时完成甲方所指派的审计工作。第七条 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酬金:1、酬金计算方法:酬金=实际承担并完成的结算审核项目审减额*酬金率*考核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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