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卫生部关于印发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护理院是为患者提供长期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护理院的建设,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我部组织对1994年发布的护理院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护理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发展护理院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适应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连续性、协调性和整体性的重要措施。护理院的建设与发展对于合理分流大医院需要长期医疗护理的患者,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具有重要意义。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护理院的建设和发展。二、多措并举,完善发展护